岳司党〔2020〕16号
关于蔡勋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蔡勋林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免去其政府合同管理科科长职务。
金运莲同志任市司法局政府合同管理科科长,免去其行政复议科科长职务。
许赞同志任市司法局戒毒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余是生同志任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科长,免去其戒毒管理科科长职务。
周中华同志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职务。
祁俊华同志任市司法局戒毒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涛同志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泉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黄健同志任市司法局队伍建设指导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副科长职务。
姚华平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行政应诉科副科长职务。
李佩锋同志任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
彭清清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回归适应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常规矫治四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弘治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科副科长,免去其康复教育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中共岳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