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提字[2024]4号 A1类 同意公开
邓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精神、智障等残障女童及妇女的基本权利保障及社会保护的相关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对精神、智障等残障女童及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及援助,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1.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市司法局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主要起到组织协调作用,对全市普法内容进行整体规定。在岳阳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规定:“根据产业工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青少年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履清普法义务,细化普法责任。将保护妇女、残障人士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谁执法谁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在《市直及中央、省在岳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中,将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保护精神、智障等残障女童及妇女的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的重点普法任务,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概念,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其用法律捍卫自身权利。
3.结合妇女、残障人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大学生“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中重点突出弱势群体普法,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提高其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2024年3月,市司法局联合市妇联开展“三八”维权周普法宣讲活动。下一步,将通过法律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重点开展针对精神、智障等残障女童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司法局
2024年6月7日
承办负责人:张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韩勇 0730-8218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