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施永国同志任岳阳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辉洪、柳世明同志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喻碧云同志任岳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陈辉同志任岳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姜继辉同志任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
万五龙同志任岳阳市农机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培基同志岳阳市农机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邦其同志岳阳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戴燎原同志任岳阳市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熊建伍同志任岳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免去其岳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烨同志任岳阳市商业银行监事长(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黎高华同志任岳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美中同志任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万志勇同志任岳阳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世蟒同志任岳阳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彭新良同志任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校长(试用期一年);
甘瑛同志任岳阳现代农业工程中专校长(试用期一年)。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