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克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05]3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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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决定:
高克勤同志兼任岳阳市行政学院院长;
杨雪珍同志兼任岳阳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李伟东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民宗局局长;
刘庆明同志任岳阳市人事局副局长;
免去江泉波同志岳阳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梁松林同志任岳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国伟同志任岳阳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仕林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伏沛根同志任岳阳市物价局副局长;
高四新同志任岳阳市畜牧水产局水产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苛同志任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副主任;
免去陈燕斌同志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林军华同志任岳阳市工业经济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马旅衡同志岳阳市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均平同志任岳阳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阳生同志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杨德华、秦乐辉、孔福建同志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刘雪梅同志任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建军同志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职务;
易红卫同志任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彭波涛同志任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免去潘长根同志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高同志任岳阳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佳铭同志任岳阳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免去李修凡同志岳阳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可波同志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罗志红同志任岳阳市中心血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毛金武同志岳阳市中心血站站长职务。

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