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05]5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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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哲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免去苏耀辉同志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大元同志任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耀厚同志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岳华同志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小康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胡德良、漆林生同志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立丁同志任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忠同志任岳阳市工业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卿漪同志任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珍彩同志任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忠同志任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

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

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