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文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06]11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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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文善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免去其岳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伟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岳阳市人民警察学校校长职务;

张政协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

金孝保同志任岳阳市人民警察学校校长;

刘继和同志任岳阳市建设局副局长;

钟鉴波同志任岳阳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副局长;

干忠叶同志任岳阳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

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

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11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