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陆敏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4〕1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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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陆敏刚同志任岳阳市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岳华同志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职务; 

免去吕敬国同志岳阳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陶沙岸同志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陈国柱同志任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免去其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谈抒同志任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免去其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跃裕同志任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李鹏杰同志任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免去其岳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处长职务;

姜继辉同志任岳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姜汀兰同志任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周拥军同志任岳阳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管理办公室(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许淞同志任岳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伟同志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邹慕贤同志任岳阳市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张善保同志任岳阳市招商局副局长;

付维民同志任岳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职务;

胡荣满同志任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李白才同志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戴武会同志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继和同志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正元同志岳阳市中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处级);

尹家辉同志任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美云同志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谢继川同志任临湘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