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孙建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8〕4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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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孙建秋同志任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刘跃红同志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程志同志任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