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22〕16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临湘市黄盖湖镇原黄盖湖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特别是针对国有农垦企业存在的养老保险问题,于2015年12月31日由原省长杜家毫主持,副省长戴道晋、蒋振江及省人社厅、财政厅、省农委、相关市州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研究解决了君山区等6个设立行政区的大型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并行成了《关于做好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5〕104号)。随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8号),此文件明确了君山区、屈原区、大通湖区、西湖区、西洞庭管理区、源江茶盘州镇等6大农垦区管理区为解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欠费清缴对象,全省其他小型农垦企业均未纳入。
二、对原黄盖湖农场职工养老保险费欠缴的问题,我局组织了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探讨,并就此项工作向省厅有关部门作了汇报。目前,正值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际,短时期内,针对农垦企业的欠费问题省厅暂时没有新的政策出台。
三、相关建议:根据湘政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建议黄盖湖镇加强经营田租赁费管理,加强资金筹措积累,将经营田租赁收入切实用于原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承办负责人:市人社局总工
谈抒
承 办 人:市人社局职工养老保险科科长 许章武
电
话:0730-825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