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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4-08-08 08:34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湘人社发〔2014〕38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厅党组会研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厅函〔2014〕265号正式批复同意该计划,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8月8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印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

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湖南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发〔2011〕4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环境

自2002年启动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以来,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历经13年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全省14个市州人社局全部建立了数据中心,业务系统及数据基本实现市级集中管理,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已实现全省大集中。二是省、市、县三级业务专网已全面贯通,覆盖了全省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延伸到大部分街道、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初步形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框架。三是信息系统已基本覆盖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主要业务领域,安全基础设施逐步巩固,防护能力逐渐加强。四是社会保障卡建设已进入快速推进阶段,组织机构已建立、合作银行已确定、工作机制已形成、技术标准与发行规范和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已制定,数据采集、制卡、发卡、用卡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省持卡人数2014年末将达到2000万人、2015年末将达到3000万人,2016年末将达到4000万人。总体上看,信息化建设成果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在落实相关政策、创新管理模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推动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向精细化、一体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当前信息化发展水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系统分割。据统计,目前我省已分散建设40个信息系统,因软件开发商不统一、业务数据不集中,造成信息不能共享、功能不能贯通,常出现五险异地参保、不同政策重复参保、就业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为其缴纳保险等问题,给征缴、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执法维权带来很大困难;二是基础架构不统一、安装部署不集中,造成软件、硬件、网络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数据资源不能得到充分挖掘,给数据整体备份和系统适时容灾等安全管理和系统运行维护带来很大困难,系统故障发生后常因不能及时恢复直接影响了业务经办和公众服务。三是网站繁多且栏目繁杂。据统计,我厅具独立域名的网站共有8个,隶属服务网站的部门子站共有17个。因分散建设与各自为政管理,造成信息公开发布不统一、网上经办服务不集中、互动交流渠道不畅通,给网民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建言带来诸多不便。总体上来说,因顶层设计缺失、统一规划滞后、系统分散建设、项目重复建设,导致信息孤岛、资源浪费、效能低下,已难以支撑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向精细化、一体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列为电子政务领域需要重点建设的信息系统,明确提出“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8亿张,覆盖60%人口”。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湖南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发〔2011〕44号)指出: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全省统一规范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参保单位及个人实现异地办理、网上查询、电子申报等服务,为政府部门业务办理、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决策支持提供支撑和保障;大力推广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一卡通”,做到城乡居民“人手一卡”。《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宽带中国”战略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8号)指出,要“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加快就业信息全省联网。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和医保费用跨省即时结算。”厅党组高度重视,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普遍共识,信息化统一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为信息化建设创造了良好氛围;历经13年所取得的建设经验和发展成果,为全厅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为信息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技术环境;全省发行4000万张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为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建设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发展时期,必须正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新局面。全省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统筹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进行全局规划和顶层设计,将各地信息化建设纳入全省统一的规划当中,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发挥整体效能。

——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坚持高层级集中部署,推动数据向上集中,形成符合业务发展方向和技术实现要求的数据分布格局。通过信息网络将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实行全省统一的信息和技术标准,推动信息系统的集约化建设,实现软硬件设备、网络等的共用、共享。推进网络互联,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

——急用为先,务求实效。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为切入点,明确系统建设优先顺序、急用为先。在抓系统建设的同时,更加关注系统应用,将应用效果作为衡量信息化成效的重要标志。

——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把信息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做到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全面提升系统的安全水平,保证数据的安全和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三、建设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应用和服务水平为方向,以金保工程建设应用为支撑,以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为抓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建设“数字人社”,践行“人社为民”。2014—2016年,全力推动我省信息系统省集中建设,实施“一卡两站三中心五平台”工程(以下简称“1235”信息化工程”),为人社领域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一)“一卡”。指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到2016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000万人的目标,同时建成全省持卡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并以此作为数据交换平台,建成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要业务领域社会保障卡一体化应用与服务平台。

(二)“两站”。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建设。以“保障内容完整性、提高公开时效性、增强交流互动性、提升服务便捷性”为目标,整合厅属各网站,完成厅统一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同时,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以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核心,以开展网上业务经办、网上求职招聘、网上在线查询、网上申报审批、网上信访等综合应用为目标,整合厅属各服务类型的网站,完成厅统一服务网站改版建设。

(三)“三中心”。指省级数据中心、省级灾备中心和市级网络中心建设。在进一步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采取双活及多活策略建成同城应用级与异地数据级的灾备中心。在迈向“省集中”的同时,规范和推进市级网络中心建设,将网络延伸到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

(四)“五平台”。到2016年底,建成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全省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全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信息平台、全省人事人才信息平台、全省劳动关系信息平台,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业务全程信息化和精确管理。

四、建设内容

(一)全力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制卡、发卡工作。要在面向农村参保人员发卡的基础上,将城镇参保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发卡范围,实现对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对象的全覆盖;要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制卡、发卡流程和相关工作规范以及数据接口标准,同时明确各具体操作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二是建设全省持卡人基础信息库。要以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省集中建设为基础,在完成全省参保人(申领人)数据采集、制发卡的同时,完成全省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并与各险种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实时比对,实现“一人一号一卡”,并以此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中的广泛应用,进而扩大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公共人事管理等业务。三是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以公安户籍信息数据库为基础,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建设全民参保登记库,形成覆盖全省户籍人员,信息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库。同时,实现持卡库与全民参保登记库的实时比对,做到系统自动确认参保登记。四是努力搭建好用卡环境。努力做好全省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建设和安全运营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持卡能缴费或领取待遇、持卡能查询打印参保凭证、持卡能看病就医购药、持卡能存取现金或转账、能刷卡消费。五是推进社会保障卡服务。通过服务窗口、基层服务网点、银行服务网点等柜面服务渠道、电话、网站、自助服务终端等电子服务渠道,建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提供包括申领发放、补卡换卡、信息变更、密码修改、挂失解挂、销户销卡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卡全生命周期服务。

(二)加大网站整合力度,完成厅门户网站改版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网站整合。加大我厅网站整合力度,全厅只保留“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服务网站。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外国专家局等相关单位网站作为厅门户网站子站,不再设立独立的门户网站;“湖南人事考试网”、“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等其他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与“湖南省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与服务平台”逐步整合,并入“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原网站逐步予以关停,由新服务网站统一对社会公众提供网上业务经办、网上求职招聘、网上在线查询、网上申报审批、考务管理等综合应用服务;其他独立运营的网站尽快与厅脱钩,脱钩后完全按市场化模式经营,不再冠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上网网站”等字样。二是建设重点突出、形象鲜明、内容丰富的厅门户网站。厅门户网站要充分酝酿和谋划各网页栏目与窗口的设置布局,栏目设置应重点突出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关系、绩效评估特色专栏;窗口布局应重点突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信访、互动交流和图片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最新政策及社会关注热点(首页)或办事大厅(特色专栏页)窗口。

(三)推动数据省级集中,建设全省数据中心及其灾难恢复体系。一是推动信息系统及数据省级集中。在全面实现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数据省级大集中的基础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信息系统数据分布,分步骤适时推动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业务数据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向省一级归集,从技术层面保障人员的跨地区交流、业务的跨地区协同办理。对新规划建设的公共就业服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等系统,从建设之初就严格按省集中模式进行建设。二是发挥省级数据中心、市级网络中心作用。进一步理顺省级数据中心、市级网络中心的职责,建立省、市职能定位明确、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省级数据中心按照“物理集中”的要求,统一集中管理社会保险、公共就业服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等业务信息,要适应数据省级集中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扩容升级存储设备、核心交换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增强省级数据中心对实时业务的服务支撑能力。市级网络中心要积极转变思路,要将扩大网络覆盖面,确保网络畅通,保障网络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同时,整合各类信息化基础资源,更新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三是全面加强灾难恢复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省、市信息系统灾难备份系统建设范围、灾难恢复目标、策略和等级,采取“两地三中心”的模式建设同城应用级容灾备份系统和异地数据级容灾备份系统。在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建设的同时,加强容灾备份中心的建设,要实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核心业务系统同城容灾与异地备份。同时,科学制定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制度和应急响应预案,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恢复操作演练。四是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城乡的信息网络。在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业务网络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省、市、县主干网络性能和可靠性。同时,进一步扩大城域网覆盖面,横向实现对各类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争议仲裁机构、人事考试院、人才服务中心和专家服务中心等内部管理服务机构网络覆盖;纵向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全省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进而覆盖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各类基层服务网点。五是全面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应用系统的可防护、可控制和可审计,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和可用性;提高网络运行安全防护等级,加强网络安全监测,提升安全防范技能,更新技术手段,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切实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形成以制度促安全、以制度保安全的局面。

(四)按照信息系统省级集中模式统一建设五个平台。一是统一建设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就业与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开发应用,加强全省就业资金审核管理、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支持就业与失业管理、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失业保险、就业援助、劳动力资源调查、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政策性补贴经办等各项业务经办工作,实现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全面信息化。二是推动全省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建设。结合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与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加快推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进一步升级改造,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乡镇平台建设,根据政策发展逐步扩展对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支撑,实现各制度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五险统一征缴系统,时机成熟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推广应用。三是推动全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信息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省级管理平台,加强基金监管;全面实现基于移动设备的个人信息实时查询;重点加强医疗行为监控和数据安全控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安全监控系统;支持医疗付费制度改革,完善多形式的结算模式;进一步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接入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加快工伤保险康复管理平台的建设;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信息化管理纳入到统一的系统建设中。四是推动全省人事人才平台建设。严格按全国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与数据结构,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为党政人才、事业单位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管理及其工资福利等业务提供支持,并实现与“湖南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五是推动全省劳动关系平台建设。按照“一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用工备案等劳动关系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各项劳动关系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建成一体化的劳动关系信息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工作机制。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不能只有“分”而没有“统”,也不能只有“统”而没有“分”;“统”不能统得过死,“分”也不能分得太开,必须统分结合;既要做到“统一规划”与“统一建设”,以求整合资源,又要做到“分工协作”与“分步实施”,以求调动各方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总的来说,以“两统两分”为原则,理顺信息化工作机制,即“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工协作、分步实施”。统一规划。以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强化全省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统筹考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进行全局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统一建设。涉及全省的重大信息化建设事项,由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纳入厅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一般信息化建设事项,经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呈报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列入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分工协作。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业务需求、招标采购、设计开发、监督检查四个工作组,形成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软件项目10万元/项以内,硬件项目20万元/项以内的一般信息化建设事项,按照相关程序经厅有关处室、单位会签后,报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分步实施。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工作为切入点,统筹考虑信息系统建设的先后顺序,分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二)规范项目管理、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颁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全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项目申报、审批、采购、开发、实施、验收、运维等全过程。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项目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

(三)形成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格局。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资金概算,加强资金筹措。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推进金保工程二期省级立项,将建设方案和资金概算向省财政汇报,并呈报省人民政府,争取省级财政对金保工程建设支持,保证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经费的持续投入。二是加强对银行支持资金的筹措和管理。规划财务处协调各融资单位共同做好资金的筹集工作,统一管理、统一使用银行支持资金。三是请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我省的资金支持。充分利用“金保工程二期” 立项,积极争取部里的资金支持。

(四)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高起点引进与多渠道培养并举,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充实厅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力量,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培训长效机制,提高信息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既懂技术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对全系统业务人员,特别是基层业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提高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加强与技术服务商的合作和规范管理,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提高社会各界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水平,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舆论氛围。认真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带头作用。

注明:本规划仅对当前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了规划,规划中未涉及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请厅相关处室单位向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呈报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列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及进度安排

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启动计划

建设周期

一卡

1

社保卡发放(含现有业务系统接口改造)

30个月

1.1

养老保险业务系统接口改造

2014年9月份

4个月

1.2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系统接口改造

2014年9月份

4个月

1.3

失业保险业务系统接口改造

2014年9月份

4个月

2

全省人员基础数据库建设

2014年10月份

30个月

2.1

持卡人员数据库建设

2014年10月份

30个月

2.2

全民参保登记库建设

2015年

3

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及用卡环境改造

2015年启动

30个月

两站

4

省厅网站整合及改版

2015年启动

6个月

三中心

5

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及容灾备份中心建设

12个月

5.1

省级数据中心扩容升级

2015年4月份

6个月

5.2

容灾备份中心建设

2015年下半年

12个月

6

业务专网建设(网络覆盖所有街道、社区、乡镇及定点医疗机构)

12个月

6.1

业务专网按等级保护进行安全整改

2014年9月份

4个月

6.2

全省业务专网规范统一建设

2015年下半年

12个月

五平台

7

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24个月

7.1

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试点

2014年10月份

12个月

7.2

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省推广

2015年

24个月

8

全省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建设

12个月

8.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升级改造

2014年9月份

4个月

8.2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全省大集中

2015年

6个月

8.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改造

根据政策出台时间确定

6个月

8.4

“五险”统一征缴系统

2015年

12个月

8.5

企业养老保险系统维护

2015年

12个月

8.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维护

2015年

12个月

9

全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信息平台建设

30个月

9.1

医疗监管系统建设

2014年9月份

4个月

9.2

省级大医保系统及全省异地联网结算系统维护

2014年9月份

12个月

10

全省劳动关系平台建设

24个月

10.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息系统建设

2014年10月份

6个月

10.2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升级

2015年

12个月

10.3

劳动监察两网化系统省级大集中

2015年

24个月

11

全省人事人才平台建设

2015年

24个月

注:上述项目在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业务需求、招标采购、设计开发、监督检查四个工作组,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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