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
凡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的经营业务,应当首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再提交以下材料来办理道路运输证:
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配发表》
(企业应加盖单位公章)、《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埴写《湖南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表(2)》以及核对一下是否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超标,那就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据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已经办理营运手续,因车辆产权变更的,还须提交原车辆管理档案以及原车籍地运管部门车辆转出证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证明和车辆技术档案,申请从事道路集装箱运输还应提供专用车辆条件状况检测证明
6、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上述材料须携带原件,其中行驶证的登记证书复印2份,身份证明复印1份,复印件一律为A4纸。车辆彩色照片2张,(由发证部门监制)
注:我省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正式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后,原有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不再同步发放纸质证照。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申领途径)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先是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或“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扫描二维码下载“湖南道路运输 APP”免费申领,由“湖南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自动生成,统一加盖“湖南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后生效,最后通过“湖南道路运输 APP”移动端对外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