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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2024年)

  (一)申请材料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资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四)投诉电话:

  电话:0730-57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