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13号)文件精神,设立屈原管理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为正科级群团事业机构。
第二条 职能转变
1、加强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工作的职责,重点向新兴领域等延伸侨联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2、加强推动网上侨联建设的职责,积极探索“互联网+侨”工作模式,建好网上侨胞之家。
3、深化“两个拓展”,加强新侨和海外工作,为新侨人士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加强与海外友好侨团的交流和合作。
第三条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引导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创新创业,参与和支持屈原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和文化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屈侨资企业、来屈发展的海外侨胞及海外侨团的接待工作。
3、维护归侨、侨眷和在屈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4、以侨为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参与海外联谊工作,发挥侨联组织民间交往的作用;完善侨联海外顾问、港澳代表人士联系机制。
5、参与推荐人大侨界代表候选人、协商政协侨联界别委员建议人选,引导归侨侨眷有序开展政治参与,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6、组织引导侨界群众开展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侨界爱国奉献精神;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7、参与社会建设,做好为侨服务的实事项目,组织归侨侨眷参与社会治理。
8、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工作,统筹对园区、楼宇、企业、街镇等阵地建设、机制建设;加强对侨界社团的指导、联系和服务工作。
9、着力建设网上侨联,拓宽侨联组织联系服务侨界群众渠道,建立面向侨界群众的网上联系、网上动员、网上服务、网上引导的阵地。
10、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根据上述职责,屈原管理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设立1个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如下: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印发和组织实施;负责会务、文书、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督查、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侨联联络工作,组织侨联面上大型活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侨情调查研究,指导和支持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维护侨界人士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推动网上侨联建设;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跨部门工作。
第五条 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