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13号)文件精神,设立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为区管委所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第二条 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城建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督; 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的审计和投资评审工作。
2、根据区管委授权,代表区管委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授权管理国有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负责组织授权管理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对利用政府信用取得的建设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的投入产出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效益分析评价。
3、负责城市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年度拟实施的城市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授权管理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初审,城建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施工图会审、招投标、工程合同核签及合同委托评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城建项目概算、预算与结算;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城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及资产移交。
4、负责审核授权管理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计划,报区管委批准后监督实施。
5、负责参与对授权管理国有企业的资金账户实行“双控” 管理。授权管理国有企业除经批准的经常性支出或保证金结算账户外,包括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收支、财政补助等资金账户,均实行“双控”管理。
6、负责指导、协调授权管理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依规开展开发经营,指导和协调解决授权管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7、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根据上述职责,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办公室、财务会计股、工程技术股、经营管理股4个部室。各部室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人力资源、来访接待、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公章管理、党群工会、信息报送、文件收发、职工考勤等综合性日常内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和监督;负责纪检监察、文明创建、综治信访、联系点、和外联工作等。
2、财务会计股:负责服务中心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授权管理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组织授权管理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参与对授权管理国有企业的资金账户实行“双控” 管理,监督授权管理国有企业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债务偿还情况,对资金的投入产出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效益分析评价;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政府债务审计及管理工作。
3、工程技术股:负责制订项目管理总体目标和计划;负责城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工程技术管理;监督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招标、工程进度计划执行、工程质量控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重大设计修改方案、初步设计、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环境的协调、信访维稳工作等。
4、经营管理股主要职责:负责授权管理国有企业产业项目投资与经营管理;负责对划入授权管理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归集,经营和管理,筹集城市建设资金;指导监督区管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和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授权管理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参与编制投融资计划、制定偿债规划等工作。
第四条 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五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