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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喜庆二十大,弘扬太极精神”屈原第三届太极拳锦标赛活动方案》的 通 知

编稿时间:2022-11-19 12:20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

屈教体联发【2022】4号

关于印发《“喜庆二十大,弘扬太极精神”屈原第三届太极拳锦标赛活动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区群众太极拳体育活动蓬勃发展,乘二十大东风,掀起全区人民体育健身活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25日在屈原影剧院举行“喜庆二十大,弘扬太极精神”太极拳锦标赛,现将《“喜庆二十大,弘扬太极精神”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组队参加。

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             屈原管理区总工会

2022年11月1日

“喜庆二十大,弘扬太极精神”屈原第三届太极拳锦标赛

活  动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贴近生活,普及人民参与的太极拳体育健身交流比赛,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培养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区形成崇尚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氛围。

二、比赛组织

1、主办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总工会

2、协办单位:营田镇、区农业农村局

3、承办单位:区太极运动协会

4、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谢忠厚

主    任:徐  胜

委    员:彭  勇、吴茂胜、柳敬国、谭  建、任和宝及各参加领队

5、工作组委会

主    任:杨伯平

副 主 任:陆凯旋、何兵汉

委    员:朱耐芬、毛  莉、黎云辉

6、编制组委会

主    任:曾  莉

副 主 任:付仁辉、谢国华

7、调度组委会

主    任:杨勋仁

副 主 任:黄新华、余德保

8、仲裁委员会

总    裁:刘险峰

主    任:苏勇军

委    员:李探秋、李  权

为了保证比赛过程的公平、公正,成立比赛仲裁委员会,特邀省太协及各县市专业裁判担任评委。

9、电视新闻转播:周江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上午8点

比赛地点:屈原影剧院

四、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伍于2022年11月3日前,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队存留1份以备核对)和个人身份证到区太极协会曾莉老师处报名,联系电话:15074053689,逾期不予办理。

五、运动员资格及报名要求

1、各参赛队要求领队1人,教练员1人,参赛队员每队不少于8人(男女不限),不接受个人报名。

2、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拳、器械各一项。

3、年龄分组(男女分设)

A组: 60周岁或60周岁以上(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B组: 59周岁至31周岁(1963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

C组:30周岁至12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4、团体赛每名参赛队员只能参加一个队的比赛,不能参加其他队伍比赛,发现一人次扣团队总分0.2分。

5、参赛队员必须是太极协会会员方可参加比赛,不是会员参加比赛发现一人次扣团队总分0.2分。

6、外地单位可组队单独参加比赛。

六、竞赛项目

(一)、集体比赛套路规定:

二十四拳、四十二拳,时间5-6分钟

三十二剑、四十二剑,时间4-5分钟

三十六刀,时间4-5分钟

功夫扇,时间3-4分钟

(二)、年龄规定:

1、个人年龄分段:12岁-30岁;30岁-60岁;60岁以上。

2、集体年龄不分。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设个人单项和集体项目。

(二)集体项目分太极拳与器械,可自选自编。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为每队8人以上,男女不限,不足8人时每少一人扣0.2分。

(三)套路比赛时问

1、太极拳个人项目:完成套路时间4-5分钟,4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超过时间扣0.2分,。

2、集体项目:太极拳不超过5-6分钟,超过时间扣0.2分。

3、太极器械:完成套路时间3-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超过时间扣0.2分。

4、规定竞赛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或改变动作。

八、录取及奖励办法

1、个人单项:各项目分男女组分别按参赛人数20%、30%、30%比例录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颁发证书。

2、集体项目:分别按各组参赛队伍数的三分之一比例录取一、二、三等奖,颁发牌匾奖金与证书。

九、积分

1、本次比赛实行个人积分制。各项目1-8名,依次按 9、7、6、5、4、3、2、1 计分。

2、积分前三名者,可通过选拔代表屈原管理区太极运动协会参加全省太极拳交流活动,并有机会参加湖南省太极拳运动协会组织的集训。

十、裁判员

由大会组委会统一抽调。

十一、仲裁

由组委会统一调派。

十二、其它

1、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比赛,并在赛前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2、参赛队员须在赛前20分钟参加检录,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3、比赛参赛队员服装及参赛器械自备。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