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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屈原法院公开 开庭审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编稿时间:2024-11-29 08:11 来源:V屈原 浏览:

  11月28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李某、杨某某、赵某某、周某某、夏某某、莫某某七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市人大代表周密、屈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同时,该院还邀请了食品行业经营者、销售者、商户代表等60余人旁听庭审,用“活教材”对特定群体进行“沉浸式”法治宣传。

  2022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当时我国属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仍从上线处购买约240吨无海关报关单、无检验检疫证书等手续的境外走私冷冻肉类,并在被告人杨某某的帮助下,雇佣工人在本区完成装卸、更换包装等操作后,把冷冻肉类分别销售给在某市场经营冻品生意的被告人周某某、莫某某、夏某某三人,共计销售58吨,销售金额共计328.3607万元。

  期间,李某某在被告人李某;赵某某的帮助下,将剩余未卖完的部分冷冻肉类存放至某市场冷库内,李某、赵某某二人随后将其中部分货物销售给他人。周某某、莫某某、夏某某三人明知从李某某处购买的冷冻肉类系来自境外无海关报关单、无检验检疫证书等手续的冷冻肉类,但为牟取非法利益,仍然分别将冷冻肉类销售给他人。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选取食品安全典型案件,专门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业经营者、生产者、商户代表旁听庭审,通过庭审以案释法,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深入人心。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进行了庭后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在场旁听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要以案为鉴,生产、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舌尖上的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既是民生问题,也是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屈原法院将持续强化惩治侵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普法案例宣传,共筑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屏障,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优化营商环境展现法治担当,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  蔡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