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建局工作
(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1.加强我区公租房物业管理,并做好公租房营运分配、资格清查和清退工作;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对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盘活存量,规划租赁市场行为;
3.持续开展商品房预售与物业维修基金监管;
4.做好白蚁防治工作;
5.完成省市下达屈原区棚户区改扩翻项目的建设任务。
(二)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
1.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做好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备案工作;
2.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建设程序。持续规范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对脚手架、起重机械、围栏等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单四制”监管;
3.加强对建筑企业、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测单位、监理单位的企业监管,严格管控工伤保险、第三方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购买,配合劳动局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培训工作;
4.加强与上级对接,并做好各项例行工作:建筑材料调查发布工作、安全生产月、质量管理月、消防宣传月、上级考评工作等。充分利用质安监站工作号,对质量安全监督站各项工作进行宣传引导。
(三)招投标工作:
1.继续加强全区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规范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从业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化考评工作;
3.开展全区在建项目标后稽查工作;
4.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
5.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完成2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完成2023年屈原管理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建设项目7个。
3.完成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个项目,总套数30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3个项目,总套数192套。
(五)总工室工作(勘察设计管理、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
1.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程序,落实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
2.完善审图标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加强设计质量监管;
3.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建筑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以及验收工作的全过程的监督力度;
4.促进建造方式改革,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
(六)工改工作:
1.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对标对表省、市要求,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
3.进一步督促职能部门联动,落实“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强化市场参建主体和市政中介服务单位监管,推动改革全面深化;
4.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不见面审批”和“一件事一次办”,持续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的服务企业发展绿色通道。
(七)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1.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2.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监管;
3.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4.规范营田镇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
(八)党务工作:
1.组织、人事、统战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意识形态宣传工作;
4.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工作;
(九)财务管理工作:
1.预算决算、政府报告、内控报告、绩效评价的编制及(预算决算的公开);
2.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只有台账。没有管理制度;
3.资金来源的及时拨付和监管;
4.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和税务的对接;
5.项目资金管理(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6.账目凭证审核及归档;
7.电子卖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