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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区域野生动物保护及生态补偿资金的建议

编稿时间:2024-08-26 15:28 来源:区管委办公室 浏览:

  近年来,屈原管理区始终坚持“守护一江碧水”理念,按照“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原则,在辖区东古湖湿地先后实施退耕还湿、自然修复等工程,周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吸引近5000只西伯利亚天鹅来此栖息过冬,还有灰鹤、豆雁、班嘴鸭等多种候鸟和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长期在此聚集,为大量观鸟者和摄影爱好者提供的很好的观鸟平台,充分展示了该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一是资金投入缺口大。前期已投入1100万元进行湿地修复和观鸟基地建设,并采购玉米等原料,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定点投喂,预防候鸟冬春季食物短缺。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拟继续完善观鸟设施、修复湿地生态保护功能,并成立专门的护鸟队伍进行全天候巡逻防护,确保候鸟安全栖息和中转。二是农业生产影响深。为营造良好的候鸟栖息环境,通过少投放饲料、禁用杀虫剂、注水并种植水草等方式,确保水质不被破坏;在候鸟越冬栖息区内规划部分农田种植水稻、在栖息区外种植的水稻不完全收割归仓,作为候鸟补充食源;在莲藕种植区域内,将采藕作业提前至每年11月前完成,候鸟越冬期间禁止机械采藕。上述措施均给农户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三是生态补偿兑现难。由于鸟类种群不断扩大,鸟类取食区域不断拓展,在春播、油菜种植、水稻双抢、莲藕采收期间,众多候鸟踩踏啄食早晚稻秧苗、藕苗及油菜籽,造成农作物减产减收。候鸟觅食影响周边欠收面积达6000余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因区镇两级财力有限,导致补偿不足甚至无法得到补偿,群众反映诉求强烈,人鸟争食的问题凸显。

  建议:

  1、编制洞庭湖候鸟保护规划,推进包括东古湖湿地在内的洞庭湖“观鸟胜地”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候鸟栖息地和迁徙通道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候鸟食物补给点、救护站、环志站、野化放归训练场和珍稀濒危候鸟繁育中心。其中屈原管理区东古湖鸟类友好型基本农田建设获评为湖南省第二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东古湖作为“人工干预湿地”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很好的实现路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加大对人工干预型湿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并将人工干预型湿地建设纳入示范项目建设范围。

  2、实施候鸟致害防控项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第四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采取预防、控制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生较大范围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金额较大,县(市、区)财政补偿有困难的,省级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之规定,建议市人民政府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纳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在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下达时,将屈原管理区纳入下达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