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市场监督服务所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或直接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区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监督商标、专利及地理标志执法。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管委会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5.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机构设置
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设2个下设机构: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营田镇市场监督服务中心。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25人,临聘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机关、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营田镇市场监督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为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所以公开的附件18为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所以公开的附件19为空),上级补助收入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数据来源见表2)。本部门2024年收入较去年减少83.26万元,主要是因为压减开支及预算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2,住房保障支出19.90(数据来源见表3)。支出较去年减少83.26万元,主要是因为压减支出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9万元,占8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30.36万元,占6.70%,卫生健康支出17.52,占3.86%,住房保障支出19.90,占4.39%(数据来源见表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9.87万元(数据来源见表23),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5万元(数据来源见表2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其他事业发展资金等。其中:商品质量抽检项目专项支出4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83.5万元、 特种设备监察专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商品质量抽检和种设备监察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84万元(数据来源见表12),比上一年减少3.12万元,降低6.64%。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数据来源见表14),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同步减少,进一步精简出行。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34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80万元,服务类27.3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87万元,项目支出143.5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2。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