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管委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通知公告

关于达到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及对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牌证机具实施注销登记的公告

编稿时间:2023-09-13 15:02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专项清查并实施牌证机具注销登记的通知》 (湘农机监发[2017]18)文件精神,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牌证机具专项清查工作。依据商务部2012年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定》(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牌证机具使用年限及变发动机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农机监发[2018] 13)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19] 138)精神,严格按照《拖拉机禁用和报废》 (GB/T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 1875-2010)规定,对超出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通知机主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程序在牌证管理系统内予以注销:对车辆已报废、灭失的,按程序申请注销牌证:对超出年检有效期但是车辆仍在使用的,通过发放催检告知书等形式督促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长期脱检且多次催检仍不补检的,依程序注销牌证。现将我区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及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牌证机具,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和机具号牌等资料到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监理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监理所将注销其牌证机具档案,原核发的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凡被注销的牌证机具不得再上路行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屈原管理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监理所咨询电话: 0730-5721453

附件:屈原管理区长期脱检、灭失达到使用年限报废牌证机具信息.xlsx

三年外未年检收割机信息_2023-09-06.pdf
12年前收割机车辆信息_2023-09-06.pdf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车辆信息_2023-09-01.pdf
手扶式拖拉机车辆信息_2023-09-01.pdf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