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较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较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管委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洞庭湖区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2、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水利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下设机构有:
1、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
2、区堤防管理总站,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
3、区电力排灌总站,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1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
4、区水政水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其中大队长1名。
5、区水利事务中心(区水质检测中心)为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根据编委核定,屈原管理区水利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及事业单位五个,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区堤防管理总站,区电力排灌总站,区水政水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区水利事务中心,全部纳入 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因二级单位均无零余额账户且未独立核算,故部门预算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编制并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8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所以公开的附件18为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所以公开的附件19为空),上级补助收入166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本部门2024年收入较去年减少2512.14万元,主要是因为上级补助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189.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4万元,农林水支出299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支出3万元。本部门2024年支出较去年减少2512.14万元,主要是因为工程项目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89.22万元,农林水支出2795.32万元,占9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0万元,占3.35%,卫生健康支出40.04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50.56万元,占1.6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支出3万元,占0.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0.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3.3万元,公用经费56.8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9.08万元,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其他事业发展资金等。其中:
1、原杨林寨腾地移民资金预算专项经费280万元。
2、防汛视频会议系统维护费预算专项经费4万元。
3、堤防总站专项经费34.56万元。
4、电排总站专项经费109.32万元。
5、河长办工作经费7.2万元。
6、2023年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3万元。
7、屈原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涵闸泵站更新改造及排渠整治)705万元。
8、屈原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营田泵站)800万元。
9、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15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140万元。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到人)6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83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9.896万元,增加21.0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4.405万元,其中工程类464.68万元,货物类44.655万元,服务类145.0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2辆,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4年拟新增配备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8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14万元,项目支出2299.08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2。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