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教体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区教育体育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教育体育局编制了《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区教育体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教育体育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区教育体育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区教育体育局名义发布或者区教育体育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教育体育的专项规划。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1) 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 教师教育与培训情况。
(3) 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规定、时间、程序、标准;促进就业的政策和工作情况。
(4) 贫困生救助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
(5) 学校和学生安全方面的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
(6) 体育、艺术、国防与健康教育的规定与内容。
(7) 教育体育条件装备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及主要工作情况。
(8) 教育科研方面需要公开的业务工作、评比活动。
(9) 教育体育经费管理政策和工作情况。
(10)教育体育人事管理政策和工作情况。
(11) 各类教育督导检查、评比的内容、依据、时间、程序。
(12)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13) 其他应当公开的综合性教育工作、阶段性工作。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
1、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统计信息和数据。
2、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信息和数据。
3、其他。
(六)其他
主要包括:
1、区教育体育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2、人事任免事项。
3、区教育体育局和直属单位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4、区教育体育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区教育体育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区教育体育局编制了《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区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详见《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
区教育体育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区教育体育局在办公楼前设有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区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区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国家要求保密的内容除外)。
■提出申请
向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区教育体育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区教育体育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区教育体育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区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申请。
区教育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区教育体育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区教育体育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区教育体育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教育体育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机构为: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屈原管理区区管委机关一楼东边
邮政编码:414418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5720157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教育体育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教育体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教育局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区教育体育局监察室,办公地址:区教育体育局办公楼109房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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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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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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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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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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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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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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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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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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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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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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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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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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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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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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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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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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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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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区教育体育局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