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屈原管理区新增和调整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实施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处罚的公告
来源:公安局   日期: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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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屈原管理区新增和调整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实施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处罚的公告

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区部分路段将实施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设备设置

城区部分道路、路口将新增和调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包含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和固定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具体路段如下:

1.S210石埠洲红绿灯处
2.S210高速红绿灯处
3.尚磊路与岳飞巷交叉口红绿灯处
4.兴盛街与岳飞巷交叉口红绿灯处
5.三号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处
6.兴盛南街路段
7.纺城路路段
8.岳飞路路段
二、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包括但不限于闯红灯、黄灯抢行等违法行为。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未按照道路指示标志或信号灯指示的车道行驶。
3.违反禁止标线:包括但不限于压实线、越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4.违法停车:在禁停路段或未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

三、公告期限与生效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新增和调整的电子警察设备将在公告发布后正式启用,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四、提示与呼吁

1.自觉遵守: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2.文明出行:倡导文明出行,尊重他人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3.关注公告:请密切关注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设置和变化情况。
本公告由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可拨打交警大队值班座机0730-5720122进行咨询。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



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