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兵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灌溉设施和山塘水库的管理的建议》收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责任,规划管理好农田水利设施。
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与农户息息相关,良好的农田水利工程能够有效提高粮食的产量与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2号)文件要求,市县两级均按要求编制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农业农村部将制定出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我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7.84万亩(新增建设20.77万亩、改造提升17.07万亩),其中投融资创新面积11.07万亩。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2023年2月,省水利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湘水发〔2023〕2号),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畅通“中梗阻”渠道,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逐步实现“蓄得住水、灌得到田、上得了山”,计划2023年清淤整治山塘2.5万处,新建、节水改造及清淤渠道2000公里。该计划下达我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修建山塘137处,其中骨干山塘40处、一般山塘97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已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田长制督查考核等重要考核内容。
二、关于建立常态化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机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理,是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县级初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确定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责任人,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集体所有制耕地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国有耕地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主体为国家委托管理的农场或其他组织。但由于缺少管护资金和管护人员,加之农田水利设施分布较散,农田水利设施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良性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去年以来,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厅工作部署,我市先后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等,对已建成和在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巡查摸排和问题整改。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组织制定《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待文件正式出台后,我们将及时督促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陈 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伟进 0730-88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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