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关注。农村债务形成的时间长,数额大,清收困难,出现偿还难的局面。200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对此工作专门发文(国办发〔2006〕86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中央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化解村级债务。2013年9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下发了《关于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农改〔2013〕23号),明确指出,自2013年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不再统一组织开展相关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对之前产生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中央不再安排补助资金。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交由地方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开展,统筹解决。近年,因我市各方面事业要发展,化解村级债务的资金来源,都是村集体自已想办法筹措解决。村集体因自身底子薄、基础差、渠道窄、造血功能弱,呈现出化解速度慢、数量少、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等被动局面。
一、基本情况
全市12个县市区,共有116个乡镇,涉农村(居)1549个。据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系统年报,截止到2021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17.82亿元,村平债务115万元。
过去,为化解村级债务,我市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99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国办发[1999]4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认真做好乡镇消赤减债工作的通知》(湘政发〔1999〕18号),对全市乡村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开展了农村“费改税”试点;2005年在湘阴县开展市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化解村债务试点工作;2006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的通知》,对全市村级债务债权进行了摸底清查。2010年开始,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列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全面实行村账乡代理的工作。
二、前期所做的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事关村级集体经济健康良性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市领导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要求要深入调研,摸清家底。
二是明确专班。我局明确该项工作由政策法规与改革科牵头,成立专人专班,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对全市村级债权债务进行盘点摸底,并分类汇总。同时深入基层村部实地调研,采取走访农户、座谈村干部等形式,详细了解村级债务相关情况。
三是积极探索。支持部分村组从实际出发,大胆尝试、积极探索有效的化债途径。采取盘活集体闲置资产资源偿债。经公开招投标发包村组机动地、林地、水面、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及出租村组房屋等资产性资产筹集资金偿还债务。通过清收债权偿债。经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群众座谈会,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与农户签订还款协议等形式,清收债权用于偿债。合理调剂土地化债。结合近两年开展的按户连片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保障农户承包土地的基础上,集并村级机动地进行发包,取得的收益用于偿还债务。
三、下步工作措施
村级债务的形成,有较长的历史过程和较为复杂的社会背景,项目建设超过村级承受能力、村级收不抵支、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干部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都是造成村级债务增长因素。如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必然会导致旧债未了又添新债。下步,我们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根据农村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严控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工作思路,以“减负就是增收、化债就是减压”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化解管控办法,减少村级负债。
1、完善机制,提高执行力。为有效防止新的不良债务发生,需完善债务监管机制,出台相应村级债务监管及预警监测工作意见。通过严格制度的实施,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加大镇乡(街道)审批监管,严格规范村级集体举债程序,做到负债有理、程序到位。并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运行,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收支,防止盲目举债。
2、分类清理,化解存量债务。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债权、债务、内部往来等关系的清算,逐步核对,按来源、性质、形成原因进行分门别类,尤其是部分应收未收款项及无效债权,理出可收款项,并张榜公示,让欠债户明白认账。对不良债务查明原因,制定化解计划,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同时,加强降息力度,对高息借贷重新核定利息和债务,通过借转贷逐步消化民间高息借款,并积极协调推广金融机构给予村集体贷款利息优惠,减轻因利息开支来增加负债的压力。
3、预警监测,严控新增债务。为有效控制负债的增加,进一步加大村级债务管控力度,实行村级债务申报审批制及债务预警监管机制,通过确定村级债务预警指标、编制村级债务预警统计表、下发预警通知书等措施,增强预警管理。凡进入预警监测体系范围的,一般情况下不得再举债兴办非必要工程,对预警监管重点村,实施重点严密监管,确保不发生新债务,对未能有效控债的村,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补助项目。同时,镇乡(街道)要加强债务审批程序,对举债用途、程序等违反相关规定,不予批准。
4、发展经济,增强偿债能力。村集体需积极挖掘自身潜能,生财还债。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契机。中央安排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锁定债务。我们将争取公安、司法等部门支持,从督促兑现承包合同、废止低价发包合同、清理收回被个人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入手,按照市场规律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效益,实现利益最大化,增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增加集体收益。一方面实施服务创收。村集体统一实行土地流转,获取“面积差”及服务收益。村委会在召开“两委”会统一思想,召开党员会得到支持,召开村民会得到响应的基础上,将发包给农民的承包地按照协商的价格整体流转给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经营,通过土地整理获得面积差收益及向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收取土地流转服务费,增加村集体收益。园中村、城中村、城效村发挥地理位置优势,做好为企业服务的文章,实现服务创收,增加集体收益。另一方面自主开发集体土地。村级集体要克服“卖地求发展”的行为,按照“营运不经营”的基本规则,依法依规,自主盘活以土地为核心的集体资产,实现资产变资本,效益最大化。三是吸咐发展资金,发展特色产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整合扶贫资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招商引资,依托区位优势,发展生态观光、乡村旅游等特色经济,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增添动能,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市财政将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用活用好财政奖补资金,视财力状况,资金安排向新农村倾斜,增强村级造血功能。
感谢你们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
承办负责人:付明中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蒋恒桔 0730-868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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