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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2-05-05 11:06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刘雪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首要是产业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

针对你提出的“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镇一策、一地一策,因地制宜精心谋划,从策划规划上突破;从用地政策上突破,发展农旅融合的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传统产业;要在金融上出台政策突破”等3条建议措施,我局进行了积极深入的调查研究与分析。结合你的建议,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用以指导我市产业振兴的发展。

一、做好村庄规划编制。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合力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我们立足乡村本底条件,对全市1363个行政村按村庄功能进行了分类,其中确定城郊融合类村庄215个,农业发展类村庄405个,生态保护类村庄205个,集聚提升类村庄444个,特色保护类村庄94个,并根据省级部门统一部署和编制进度要求,完成了461个“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中的准备工作、基础调查、方案编制及咨询论证等工作。在编制过程中突出了村民主体地位,对居民点布局、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重点内容进行了科学规划。

二、抓好用地政策支持。一出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联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提出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等政策措施。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2019年,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等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支持政策予以说明,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支持相关产业发展。三盘活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三、用好金融扶持政策。积极开发适合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农业产业链、农村基础设施等融资服务模式。拓宽抵质押融资品种,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涉农金融产品研发投入,继续开发农户小额贷款、农业机具设备、农村消费等信贷产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服务收费价格。

《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集体土地用于田园综合体用地建设、于旅游康养服务建设必须依法进行。目前国家只允许集体经营土地入市,不可能放松对集体土地用途管控。农村宅基地置换、入市、利用、使用权抵押贷款全市仅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汨罗可以实施,其它地方进行存在法律障碍。

感谢你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陈  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瞿华香   0730-868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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