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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2-05-27 14:49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彭岳斌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机构改革落实农村宅基地监管责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接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任务以来,全市各级充分认识到抓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工作部署,把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富民政策的需要、户有所居惠民政策的需要、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需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需要,及时谋划和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动。

列入了市重点工作。市政府把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纳入了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同时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增加了相应的分值,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规范村民建房三项分别考核计分。组织了大规模培训。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部署展开后,市本级每年组织了到乡镇的业务培训,市直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和执法人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经)局(站)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乡(镇)长、涉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职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经管)中心(站)负责人共计2000多人次参加的集中培训,全面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操作规程,剖析了工作中难点疑点。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到相关县市区讲课,通过多层次的专题培训,全市所有的乡镇分管领导、经管人员和村干部都知晓相关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加强了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市本级抽调业务骨干,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力量。市本级财政足额保障了宅基地管理专项办公经费。汨罗市、临湘市、华容县和云溪区增加了经管人员力量,汨罗市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经费保障充足。成立了卫片图斑核查和执法专班。 针对省下发的卫片图斑,抽调市执法支队2人,再整合科室宅基地工作领导和专干2人,挂牌成立了岳阳市农村宅基地督导和卫片核查执法工作组,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日常督导和涉及农村村民建房卫片图斑核查及执法。领导调度和检查。市宅改办分管负责人付明中副局长多次调度全市宅基地和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并多次亲自带队对各县市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要求弄准摸清省里下发的卫片图斑相关情况,对核查确属乱占耕地建房的要加强执纪问责,要求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并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对核查不属乱占耕地建房的要求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尽快销号。通过市级抽查、县级核查、乡镇自查的形式,在全市形成了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态势,确保“零增长”。强化约谈督办。针对省里下发的卫片图斑,市宅改办初步梳理各县市区和相关乡镇存在的问题,对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突出的相关县市区和乡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依法厘清行业监管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主要承担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抓好宅基地合理布局、宅基地审批分配使用、宅基地流转管理、宅基地纠纷仲裁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指导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九个方面的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用地计划、规划许可和登记颁证等工作,具体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和规划许可、统筹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规模及年度计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颁证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设计、施工等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和施工标准、编制和指导示范图集推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乡镇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财政、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电力、林业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开展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三)依法理顺行业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市配套政策法规,对农村宅基地执法职能进行了调整,将农业农村部门列入宅基地执法责任主体,同时划定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执法范围和责任。其行政执法职责是: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查处“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作为土地管理的主要执法主体,应依法承担相关执法责任,负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耕地保护、规划许可、用途管控等方面的执法。《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农村住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履行乡镇综合执法职责。《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同时,乡镇依据县级主管部门授权,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委托执法。乡镇作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主体,应实施村民住房建设综合执法,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对村民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和查处到位。当前,各级各部门应按照法定职责,建立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执法队伍,经常组织执法业务培训,配齐应有执法车辆和装备,厘清执法权限,从严执法到位。

(五)健全联审联办工作体系。一是依法建立联审联办机制,并规范运行。《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议事机构,组织实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研究、审议规范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各项措施”。依据相关政策,乡镇应建立由农业农村(经管)机构为综合管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机构参加的联审联办机制,实行集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审批、农房建设设计与施工监管、违法查处等一体的综合管理。其运行方式是: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镇相关机构履行各自职责。农业农村(经管)机构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资格、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核建议;自然资源和规划机构负责审核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用途管控要求等,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机构负责审核建筑设计方案,指导村民选择示范图集并按图建房。涉及林业、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燃气等部门单位的及时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乡镇依法履行审批职权,经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议事机构研究,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二是设立村民建房审批窗口,并规范运行。乡镇政府要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受理村民建房申请。在村民建房受理窗口要公布办理流程,放置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包括村民建房申报材料清单、申请条件、申请受理机关、审批机关、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宅基地面积和建筑层高规定等,为村民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三是设立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办公室,并规范运行。在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部门设立办公室,依照《岳阳市乡镇规范宅基地审批设施资料清单》,规范设施和完善资料台账,并按照《湖南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图》规定,具体承办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六)夯实工作基础,做好日常管理。一是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情况调查摸底,对农村村民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共享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数据,及时全面掌握全市宅基地和农房底数。二是健全管理制度。2021年,我们出台《关于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的若干措施》。三是搞好宣传造势。辖区县市区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宣传造势,市本级将《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单行本印刷2万册,分发到村、宣传到户;收集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整理成册,编印1000多本,分发到市直部门、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各乡镇。

(七)盘活闲置利用,推进政策落地。据统计,我市闲置宅基地共23908宗,占农村宅基地总宗数的3.91%,闲置宅基地面积669.73万㎡,占农村宅基地总面的5.63%。全市闲置农房体量较少,主要得益于近年来推进 “空心房”整治。依法拆除乱搭乱建的“违建房”、从快拆除破败不堪的“危险房”、动员拆除无人居住的“空心房”、引导拆除零星分布的“零散房”。2021年始,我们出台了《岳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和规范村民建房工作考核奖补实施细则》,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给予适当奖励。农业农村部调研组在临湘市调研充分肯定了羊楼司镇梅池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做法。

(八)常态化督查督办,遏制新增违建。我们把遏制新增违建作为重要目标,把常态化监管作为重要抓手,履职尽责,坚决遏制住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问题。一是建立信访举报制度。市县乡三级分别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建立了举报、信访处理台账,及时受理信访投诉和查处宅基地违规审批和违法建设等行为。二是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市本级每季度开展一次明查暗访,重点检查违规审批、监管缺位和新增违法建设查处等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乡镇审批程序、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违法查处和规范村民建房成效等情况。去年以来,市级先后开展了6次宅基地管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7次通报,并下发《发现违法建房清单》,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建立重点督办制度。我市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纳入了市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对全市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四是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市级依据市宅基地管理与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和《岳阳市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订了考核奖励评分细则,继续对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和乡镇进行表彰,并给予先进县市区和乡镇表彰奖励。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已全部转交至农业农村部门,但现阶段面临的宅基地管理情况十分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很多:一是乡镇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没有完全按照市级部署开展工作,个别乡镇存在“两支笔”审批;二是审批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没有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图》审批管理,农村违法建房问题时有发生;三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执法难度大。

三、 后段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为重点,在五个方面着力:

(一)进一步厘清宅基地管理体系。从审批、监管、执法三个方面,理顺农业农村(农经)部门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准确界定三部门的工作范围。结合本轮综合执法改革,积极争取宅基地执法人员编制,搞好业务培训,配齐执法装备,指导各乡镇(涉农街道)加快建立由农业农村(经管)部门为综合管理部门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按照《湖南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图》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结合全市集中培训,继

续开展对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接手以来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档

案进行评审。

(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动态巡查管控,对农村住房建设中的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市本级已经成立市农村宅基地督导和卫片核查执法工作组,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日常督导和涉及农村村民建房卫片图斑核查执法,市宅改办每季度根据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通报。同时对新发现的违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逐一制定处置方案,逐一处置到位,案情重大的由市、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立案查处。

(四)持续推进规范村民建房。按照农村村民建房“五个规范”:规范规划管控,规范条件管控,规范审批管控,规范用地管控,规范风貌管控,继续做好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市本级对规范村民建房示范点延续以往政策给予奖补。

(五)打造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户盘活利用典型。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六)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协助汨罗市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制度成果。目前,汨罗市19户村民主动放弃宅基地资格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69万元。

(七)持续开展考核评比。今年继续将宅基地管理纳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并提高了分值,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县市区、乡镇(街道)给予表彰和奖励。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6日        

承办负责人:付明中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建国  0730-868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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