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特征
——行为诡异。从“全能神”活动的形式看,它完全是地下邪教的运行模式。其传教如同传销一样,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称假名,如“小白”、“阿猪”等,每个教友只知道自己分号教会的几个人,教友聚会一般不超过7人,新加入者叫“新人”,被公安部门或政府部门发现叫“出环境”,被发现者要么不说,要么胡说,传教者一般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联系时多变换用当地的话吧电话,有人接送和负责接待吃住,还给零花钱等。
——组织严密。“全能神”邪教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式的结构模式。“全能神”组织内部组织体系十分严密,反侦察能力很强。在其内部组织体系中,最高者为女神,下设祭司,教会分大区-小区-分号教会,负责人叫“带领”。一个分号教会要求不超过50人,人增多后再分成新的分号教会,比如一号教会、二号教会、三号教会等,依此类推。其组织相当严密,分工相当细致。
——行为暴力。这是“全能神”组织一个鲜明的行为特征。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等。如:家住亳州市谯城区的“全能神”成员刘玉祥在开展邪教组织、宣扬“末世基督”、“全能神”理论的过程中,向其信徒灌输“刘玉祥本人就是神,人要对神绝对服从”的思想。2004年4月至案发,被告人刘玉祥以上述迷惑、欺骗手段,对女信徒吴某某多次实施奸淫。后又以同样手段,对女信徒张某某、杨某、金某某等实施奸淫。
——疯狂敛财。“全能神”借“世界末日”等谣言大肆敛财的相关报导比比皆是,如2003年5月至11月,“全能神”成员刘玉祥采取让信徒缴纳“奉献金”的欺骗手段,诈骗信徒,敛聚钱财,金额达五万余元。又如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边境地区落网的4名“全能神”成员,就专以留守老人为主要对象,散布“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谣言,以“花钱买平安”为幌子,鼓吹“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诈骗群众大量钱财。居住在阿尔山市天池镇60多岁的吴老汉和老伴辛辛苦苦攒下的 3000元钱全被“全能神”人员骗走。
——威胁恐吓。“全能神”邪教运用谎言、威吓、利诱等勾引人。在“全能神”教义的反复灌输下,它的信徒都信灾难将要降临,整天神经质,整天检查自己的“悖逆”,加上有病不医治的人比比皆是,导致许多信徒身体素质下降。一旦信徒出现思想不坚定或有退却行为时,他们就安排专人千方百计进行跟踪教育,力争“一个都不能少”。在不同的邪教组织之间,比如“全能神”与“门徒会”、“观音法门”等之间,相互争夺信徒,在邪教组织与宗教之间也争夺信徒,他们称此为“狼”抢“羊”,之间经常发生吊打、浇热水等伤害事件。
——蛊惑群众。该组织宣扬耶和华统治的“律法时代”、耶稣统治的“恩典时代”已过去,“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来临,神以一个东方女性的形象第二次道成肉身,降临中国,将对人类进行审判。并声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还攻击称“当今中国是一个没落的帝王大家庭,受大红龙(指共产党)支配”,煽动信徒要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展开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受此蛊惑,一些信众受“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的蛊惑,头脑中出现了“立即救人”的幻觉,从而产生杀人念头,并实施杀人的犯罪活动。
二、活动方式
——文字宣传。在“摸底”和“铺路”的过程中,“全能神”的传播者常常会把宣扬“全能神”谬论的书籍及小册子送给他们所盯上的对象,有时甚至趁人不在家时,偷偷塞入门缝,或投入信箱。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很多人就阅读了这些资料。由于缺乏必要的分辨能力,误入歧途者不少。
除了文字方面的宣传,“全能神”还注重借助新型媒体进行宣传,如互联网、VCD光盘、电脑数据光盘等。
——谎言诱骗。“全能神”的传播者将说谎当作家常便饭,以谎言为“上帝所赐的智慧”,以说谎为“灵巧像蛇”的实践。所以,他们挖空心思地编造了很多谎言,用以消除人们对他们的疑惑,骗取人们的信任,借此达到他们的目的。
当他们准备拉拢一个信徒时,常常会对他(她)说出一名在当地较为知名的牧师(长老或传道人)的名字,声称是牧师(长老或传道人)的朋友或者同工。许多人信以为真,放松了戒备心理,结果就中了“全能神”的圈套。取得基督徒的信任后,他们便开始兜售“东方闪电”的那一套谬论。
——物质刺激。基督教会里常讲爱心,信徒之间彼此相爱,互相帮助,很少会有猜疑。“全能神”利用了基督教会中的这一特点,常常主动向基督教会中的信徒“献爱心”,用以取得信徒的信任,而信徒往往由于缺少必要的戒备心理而不幸中招。
《摸底铺路细则》里说:“有的人要让你给他找对象,或让你给他找活儿,你就可以答应他;有的人他家是做生意的,你也可以说能帮他推销产品或帮他购买产品来与他拉关系。如果咱们本人会些手艺,也可以给他干活儿。比如:会理发、会做服装等等。”他们的确如此做了。
——色情诱惑。“全能神”认为,信从“女基督”的人,不再有男女之别,可以同床共枕,可以“互通灵体”。在这种谬论的误导下,很多年轻的女性忘却了廉耻之心,将自己的贞操与尊严置之脑后,心甘情愿地利用自己的身体勾引人进入“全能神”,她们俨然沦为“全能神”传播者发展成员的工具。
被“全能神”所利用的这些女性,常常借“爱情”和“婚姻”之名,去接近基督教会里的未婚男信徒。她们往往外表靓丽,谈吐优雅,致使很多男信徒心动,最终落入陷阱,成为“全能神”的俘虏。曾有一位男信徒,一直很难找到对象,接触“全能神”的传播者后,他们给他介绍了一位漂亮的“女朋友”,这位女子的“爱情”很快把他迷得如痴如醉,不久二人便同居了,紧接着就加入了“全能神”。可是,不久之后,他的“妻子”却神秘地“消失”了,而自己却已经深陷“全能神”的泥潭,无力自拔了。
除了利用婚姻和爱情外,“全能神”也赤裸裸地利用色情勾引基督教会的男信徒,不论有无妻室。他们会派一些年轻貌美的女子,以“交通”为名,主动与教会中的男信徒接近。在接触的过程中,她们用轻佻的言语和动作向男信徒出击。有些人经不起引诱,就中了她们的诡计,而一旦在这方面没有站住,就给他们留下把柄,不得不任由他们摆布,最终成为“全能神”的猎物。
——暴力强制。“全能神”所惯用的谎言、金钱、女色等各种方法,已经足以让很多人倒下,而对那些拒不听信谣言,也不为金钱和女色所动的人,“全能神”还有最后一招,就是对其施以暴力,强迫人接受他们的思想,加入他们的组织。
“全能神”的人把一个人诱骗到他们的窝点时,首先对他(她)进行洗脑,然后灌输他们的谬论。倘若不很奏效,就用金钱和色情引诱;还不奏效,就用言语相威胁,诅咒人“不得救”、“下地狱”、“受审判”,并以“管教”、“收拾”、“斩草除根”等充满恶毒的话来进行恐吓。
倘若用言语起不到效果,他们就会以行动来征服他(她),以各种毒辣的手段摧残他(她)。他们会在食物中放入迷魂药、泻药、春药等,借以折磨这些人,致使很多人在半清醒的状态下答应加入他们的组织。更多的时候,他们会以毒打甚至断肢等方法来逼人就范。对那些已经加入“全能神”但又识透其谬误的人,他们坚决不许离开,控制的方法仍然是暴力。即使有人已经逃走,他们也会设法把他(她)找到,进行所谓的“审判”,其实就是毒打,甚至残害身体,如剜眼、割舌、剁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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