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围绕光伏精准扶贫,下发了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扶贫工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16年国家5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推进光伏扶贫项目落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李克强总理也做出了“光伏发电是扶贫的有效举措”的重要批示。可以肯定的说,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广大贫困户来说,既能“立竿见影”,又绿色环保,是创新科技扶贫、做实产业扶贫,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积极响应中央要求,积极推进光伏产业发展,扎实做好光伏扶贫工作。
政策导向有利。2014年12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居民利用自有屋顶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今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又发布了《湖南省能源发展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计划》提出,湖南将实施“百点千村万户”光伏扶贫工程,决定在60个县(市、区)的556个贫困村开展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试点工作,在湘南、湘北等太阳能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市建设100个村级、1000户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全省已明确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为每度0.98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价为每度0.472元,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国家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2元。对于光照条件较好而又无劳动能力的地区和贫困户,光伏发电扶贫是精准脱贫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因此,推动光伏发电进农村入农户,集中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既对于促进我省8000个贫困村、20万户贫困户早日脱贫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迈向小康社会等具有多方面意义。
示范引领得力。精准扶贫的核心在于持续发展、持久发力,光伏扶贫的终极目的是贫困户,但在扶贫过程中不能仅仅针对贫困户来建设,而需要以片区驱动来带动个体发展。秉着这个原则,各地农村能源部门积极向所在地区政府领导做好汇报,争取政府和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光伏扶贫项目整乡整村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如常宁市投入示范引导资金20万元,通过“四项措施”力促光伏扶贫,全市已在培元街道、蓬塘乡、塔山弥泉农场建成3处3-5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同时以村为单位集中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按贫困对象装机3-5KW的装机规模集中建设,统一管理,所得利润全部由贫困人口享受,确保贫困对象每人每年3000元收入。2016年4月29日,会同县坳脚村光伏扶贫发电站揭牌启用。该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与国家电网相并,系统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据县能源办介绍,该项目不产生气体、液体以及固定废弃物等污染,实现零污染,真正属于清洁、环保、绿色新能源,有力助推了该村精准扶贫工作。7月份,宁远县投资100万元左右,在湾井镇梅子窝村启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初装容量100kw,拟采用农光互补的方式(约2米高支架),不改变土地性质和农作物的耕种,摸索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道路。
协调配合有效。在益阳召开的全省农村能源部门负责人会议上,明确指出农村光伏发电是新能源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村能源部门要抓住机遇,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和利用好我们农村能源技术队伍的优势,主动、积极地融入光伏扶贫行动中去,据统计,全年各地投入技术人力达280余人,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情地说:“让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好起来,是我心中的牵挂。”将光伏产业与设施农业结合起来,既实施了精准扶贫,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又促进了光伏与农业及乡村旅游的结合发展,打造了多样化的农业综合体,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推动、农户自愿、扶贫电力金融等相关部门协力参与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了一定的规模,推动了农业农村产业综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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