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南湖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编稿时间:2016-05-18 来源: 南湖新区教体局

全民健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2016-2020年)》和《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发展我区全民健身事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倡导“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健身强体”的生活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逐步完善符合区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健康城市形象,为我市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新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提高,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推进多种体育项目进校园。组织举办全区中学生运动会和中小学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等项目联赛。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农民、职工、妇女、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人群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2.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通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及日益提高的医疗保健水平,使我区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2%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在校学生90%以上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优秀率达到20%以上,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明显改善和提高。

3.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城乡。做好“全民健身工程和农民健身工程”。一是在我区现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基础上,以《岳阳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户外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再申报增建7处健身路径,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各街道(管理处)全部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及村居农民健身工程及健身路径覆盖率达90%以上。二是加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力度,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三是利用我区独特的南湖自然资源,依托南湖三圈健身步道,建设示范性主题健身公园。

4.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进一步落实市体育总会的制度建设,力争在市体育总会的指导下建立起区体育总会。广泛建立并完善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组织。各类健身俱乐部、健身指导站明显增加。街道、社区群众体育组织实现全覆盖。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指导站(点)。

5.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内容更加丰富。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挑战日”、“全民健身节”等活动,突出展示我区群众体育特色和优势;利用我区南湖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打造具有南湖新区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如环南湖自行车赛、气摩托艇赛、马拉松赛、健步行等品牌赛事;组织开展经常性、普遍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举办一至两次综合性体育活动,定期举办群众体育大会、机关运动会等系列赛事;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赛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组织举办学校、职工、农民、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形成“区有精品、街道(管理处)有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格局。

6.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大体育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不断发展和壮大我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到2020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总量超过100人,占常住人口的1.5‰,继续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建立区、街道(管理处)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数据库,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立完善指导员工作表彰激励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建立起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引领、组织、指导群众科学健身中的作用。

7.全民健身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强化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从事体育产品和健身服务企业显著增加,全民健身服务市场繁荣发展,健身俱乐部等市场主体服务更加规范。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依托,结合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培育以健身科技服务和健身技能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服务市场。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能力,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力争建立“体医融合”机制,推行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卡进行体育健身消费制度,将医疗保健与体育健身有机结合,推进政府在城乡居民健康方面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三、措施和保障

(一)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岳阳市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本实施计划作为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1.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力争群众体育人均事业经费达到3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2.建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转变政府服务职能,转换体育事业发展方式。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培育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承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积极引导民间体育场馆向社会实行免费和低收费开放;通过政策扶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领群众进行健身消费。

(三)全面推进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1.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基地工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建设一批室外健身场地设施。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争取中央资金、省体彩公益金等资金,积极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申报“全民健身中心”、群众性体育场馆等大中型体育设施项目。

2.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与建设,提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体育服务设施。利用现有城市公园与广场空间资源,重点建设中小型、适用性强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按照资金配比规定给予经费保障,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的监管力度。

3.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各级政府强化政府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和奖励资助,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四)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

1.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形成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在全区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级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基本覆盖。改革培训方式,重视培养农村体育、残疾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学校体育教师等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

2.体育行政部门要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业务交流、表彰奖励。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做到每个健身站点至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信息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五)发挥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作用

1.充分发挥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加强街道(管理处)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善体育服务功能,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动街道(管理处)群体活动全面开展。

3.大力推进城乡基层健身站点网格化。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城乡基层健身站点进行调查统计和统筹规划,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和市场运作等不同方式,大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站点、健身俱乐部和健身辅导站等,逐步实现基层健身站点网络化,同时探索推行基层站点命名挂牌、配置健身辅导员制度,建设基层健身站点公共信息平台,对社会发布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健身服务。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体校中专学生等的作用,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与文明办、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优惠开放体育场地,提供健身服务,将全民健身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健身、共同投入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健康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出版科普读物、音像制品,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和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使体育健身成为群众的基本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本实施计划在区管委会领导下,由区教育文体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共同推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抓好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组织实施。

2.区管委会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对计划实施情况负责。各单位要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顺利实施。

3.区教育文体科技局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4.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本计划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等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督查指导,实施考核评估

区教育文体科技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9年对《南湖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区管委会。继续开展先进街道(管理处),特色体育社区的创建,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健身活动站点的评比表彰工作。各单位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