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您于2024年3月5日反映本人为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刘山庙社区拆迁安置户,于2021年9月至11月期间与南湖街道办事处完成安置房购置协议签订,并全额交纳了房屋购置款、水电开户费、房屋维修基金(社区代收)物业押金(社区代收)等款项,南湖街道办事处以及刘山庙社区随即与我办理了房屋移交手续。按照安置房购置协议,南湖街道办事处在交房后需要为我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但截至到今日,该套房屋的不动产证始终未能办理,且当时社区代收的房屋维修基金也未更换为正式的房屋维修基金专用收据,期间我曾多次前往南湖街道办事处、刘山店社区以及南湖新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证情况,但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答复,而同楼对外出售的其他150 多套商品房的不动产登记证却早已办理完毕。
我们于2024年3月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您反映同楼栋对外出售的其他150 多套商品房的不动产登记证却早已办理完毕的问题,因该房屋属土地已出让商品房。您目前房屋系国有划拨性质的安置房,针对您需办证需求,社区已积极与区城投公司对接,区城投已着成城投资产管理公司办理刘山庙综合楼35 套安置房总证,前期办证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安置户名单已递交至城投资产管理公司。待总证下来后,社区将第一时间通知您,您可自行去南湖新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分证。
如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初次信访事项审核结案单 |
||||
信访人信息 |
姓名 |
方** |
身份证号码 |
|
地址 |
刘山庙社区 |
联系电话 |
||
信访件编号 |
WT430000202403063126 |
|||
主要诉求 |
湖南省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街道刘山庙社区方**于2024-03-05投诉,反映按照安置房购置协议,南湖街道办事处在交房后需要为我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但截至到今日,该套房屋的不动产证始终未能办理,且当时社区代收的房屋维修基金也未更换为正式的房屋维修基金专用收据,期间我曾多次前往南湖街道办事处、刘山庙社区以及南湖新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证情况,但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答复,而同楼栋对外出售的其他150多套商品房的不动产登记证却早已办理完毕。 |
|||
调查处理结果 |
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
|||
属实的诉求是: |
||||
不属实的诉求: |
||||
全部处理到位( ) 部分处理到位(√ ) 未处理到位( ) |
||||
需要继续跟踪处理 (落实)的情况 |
||||
承办人意见 |
|
|||
信访人意见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
不满意的原因 |
||||
是否同意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处理意见: 是( √ )否( ) |
||||
|
||||
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
信访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
|||
主要领导 |
|
|||
说明 |
1.对应选项在“( )”划“√”,信访人信息、主要诉求、调查结果、处理结果等栏由责任单位承办人负责填写。2.信访人意见栏应由信访人本人填写,征得其本人同意代签的应作说明,并附证明材料。3.联名信访的,由联名信访人员推选代表签字。4.经核实未匿名信访的,应在信访人意见栏作说明,责任单位应将处理意见张榜公示(不宜公示的情况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