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
您于2023年8月3日反映是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黄梅港社区的居民,该社区每天早上5点左右开始使用喇叭播放广告,噪音严重影响该社区居民正常休息,未向其他部门反映,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该社区能在早上8点后再播放该喇叭。的问题。我们于2023年8月3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为积极向居民宣传防疫相关知识,社区安装了一批新广播机器,第一天播音调试时工作人员未发现您反映的该情况,以致造成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收到您来电反映的问题后,社区立即对广播播放时间和音量进行了调整。社区与您进行沟通告知该处理结果。
以上是对您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南湖新区管委会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2023年8月15日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龙山管理处初次信访事项审核结案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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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 |
姓名 |
黄** |
身份证号码 |
430*******725 |
地址 |
龙山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18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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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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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
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黄梅港社区的居民,该社区每天早上5点左右开始使用喇叭播放广告,噪音严重影响该社区居民正常休息,未向其他部门反映,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该社区能在早上8点后再播放该喇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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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
属实( √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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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的诉求是: |
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该社区能在早上8点后再播放该喇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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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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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处理到位( √ ) 部分处理到位( ) 未处理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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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继续跟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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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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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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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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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处理意见: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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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
信访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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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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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对应选项在“( )”划“√”,信访人信息、主要诉求、调查结果、处理结果等栏由责任单位承办人负责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