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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属部分医疗机构注销的通知

来源:南湖新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19-12-11 10:14       浏览次数: 1

关于对区属部分医疗机构注销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目前有如下单位:罗艳红西医内科诊所、岳阳市岳阳楼区靓健口腔门诊、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农垦集团公司一分场医务室、南湖新区徐福宝内科诊所、元昌道中医内科诊所、南湖新区时光医疗美容门诊部等六家医疗机构按照法人申请或许可人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延续申请或者不准予延续的、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原许可无效等条款,由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并公布,特此布告!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