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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关于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施意见》

来源:岳阳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2-03 10:23       浏览次数: 1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全面推进健康岳阳建设为统领,以加快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为抓手,整体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一定成效,惠及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但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就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群众普遍希望就医更便捷、医疗技术更先进、就医环境更舒适、医疗费用更合理、医疗保障更充足。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加突出。我市“看病难”问题主要是由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看病难等。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等三甲医院人满为患,挂号、取药、候诊排长队,住院病房“一床难求”,存在“难等”之难。二是服务难优。医院内部科室设置布局不合理,程序复杂,让患者或家属疲于奔波。就医硬件环境差,患者感受不舒适。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生硬。此外,大医院的停车难让人“望而生畏”。三是“好医”难就。医疗机构技术力量参差不齐,优质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城区,越到基层越是薄弱。如基层医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诊断设备差、设施简陋,难以满足医疗需求,尤其是偏远地区的群众就医更困难。“看病贵”问题是指实际医药费用高于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所期望的费用。主要表现在:检查费贵,检查结果不互认,重复检查多;一些特殊治疗器械贵;过度治疗,小病大治拖治等往往产生不合理医疗费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市政协“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重点课题调研报告成果转化,制定《关于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明确由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牵头、民革市委配合起草文件。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新楚主席多次过问、亲自修改、完善文稿。文件起草的同志认真负责,查资料、核原件、溯来源,注重合法性、精准性、操作性,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具体做到了: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文件,确保与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征求意见。文件初稿出来后,反复多次征求了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楼区卫健局及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易其稿,形成《实施意见》(代拟稿),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和依据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部分二十条,主要政策依据是:

第一部分: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参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第二部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46号第一、二、三部分。

第二部分:推进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三部分: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参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第二部分,岳阳市《加强乡村教师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十条意见》第二部分,岳阳市《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岳医改办发〔2017〕3号第二、三部分和《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工作的指导意见》岳卫发〔2017〕318号第一、二、三部分。

第四部分:积极构建智慧医疗平台。参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第二部分,《智慧岳阳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0年)》。

第五部分:努力减轻患者负担。参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第二部分,国办发﹝2017﹞55号第二部分,湘医保办发﹝2019﹞16号全文、湘医保发﹝2019﹞30号第二部分、湘医保发﹝2019﹞40号第二部分和湘医保发﹝2019﹞41号第四部分。

第六部分:加强行业自律和公立医院考核监管。参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第二部分。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