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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岳阳市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来源:南湖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09:50       浏览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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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参与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协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承办权限内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具体实施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土地征收公告呈报工作。

  8.配合制定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配合制定全区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并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发展年度建设计划及实施工作。

  9.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15.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6.参与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

  17.按权限查处自然资源领域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自然资源、测绘的信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协助查处国土空间规划领域违法案件,协助涉及空间规划的信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内设股室。内设9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调查确权股(加挂行政审批办牌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工程管理股、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股、地灾矿管和生态修复股、法规监察股。

  2.下设机构。下设1个二级机构,岳阳市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事务所为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新区分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xlsx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60.6017万元、支出总计657.9234万元。收入与上年746.6705万元相比,减少85.6688万元,减少11.48%;支出与上年746.6705万元相比,减少88.3471万元,减少11.84%。主要是因为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60.6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9346万元,占97.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671万元,占2.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57.9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8030万元,占56.06%;项目支出289.1204万元,占43.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X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5.9346万元,与上年473.7498万元相比,增加172.1848万元,增长36.35%,主要是因为因为机构下放改革后,增加区级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5.9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与上年473.749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2.1848万元,增长36.35%,主要是因为机构下放改革后,增加区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5.93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814万元,占4.16%;卫生健康支出31.5538万元,占4.88%;城乡社区支出110.2125万元,占比17.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7.6751万元,占比70.85%;住房保障支出19.6218万元,占比3.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5.93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5.9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初预算为0.6653元,支出决算为0.66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26.24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0.1306万元,支出决算为0.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年初预算为30.8885万元,支出决算为30.88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4926万元,支出决算为0.4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19.6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219.5678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23.20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2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214.9005万元,支出决算为214.9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为93.5153万元,支出决算为93.5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16.6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73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6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41.1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当年均为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当年均为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当年均为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当年均为发生该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2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8140万元,用于注册城乡规划师培训,人数1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6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65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6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651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南湖新区财政统一安排已完成自评并公开。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区自然资源局在区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中心工作,充分履职尽责,强化规划统筹管理、稳步推进土地报批、科学合理供应土地,有序开展“月清三地”、依法实施征收拆迁,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同时规范行政审批、工程管理、耕地保护、行政执法、地灾防治等日常事务,保障职能运转。

  强化规划统筹管理。在岳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补划城镇开发边界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对南湖新区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调整优化。稳步推进土地报批。2023年用地报批任务共计15批次,领取审批单4批次。完成八仙台消防站等区级建设项目预审和选址5宗。配合完成市级重点项目(岳阳学院)选址和规划方案审批。配合办理临时用地1宗,面积4.5729公顷。科学合理供应土地。完成街心花园等共11个项目的划拨供地。赶山片区03-01、03-02地块(畈中路东边地块)等6个项目地块出让供地方案通过市城区土地储备与出让委员会审查。今年,我区范围内共15宗土地挂网拍卖,其中已成交9宗土地,成交金额为6.44亿元。全力保障重点项目。2023年完成祥云府项目等16个项目的建设用地许可,总用地面积约86.5万㎡。有序开展“月清三地”。批而未供土地方面, 2009-2022年存量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为33.64%,达到了省厅年处置率30%的目标。闲置土地方面,闲置土地处置率为12.64%。依法实施征收拆迁。今年,通过尹家冲路周边一、二、三地块等8个市级项目概算审查。市级项目岳阳开放大学、市一职中搬迁共建项目房屋概算已提报市储备中心。同时,完成建工集团总部经济大楼等16个区级项目征拆概算审查。洞庭湖小镇二期等9个项目净地举证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开展一对一“一网通办”平台及无证明系统操作培训。政务服务窗口发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个,用地规划许可证17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个。完成土地确权35个项目。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1本(双塘),南湖水面确权登记发证2本。为南湖景区范围内保留的民房及部分景区配套设施办理不动产证71本。细致落实工程管理。统筹老旧小区、地下管网、背街小巷、城中村等改造,审批33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验收已建电梯42台。办理南湖幼儿园海伦堡一园等5个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茶山路(赶山路-枫树山路等3个市政项目工程规划许。完成岳阳龙山植物园一期项目等7个规划和建筑方案。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完成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和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调查监测工作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整改和入库。全年共计完成图斑快递实地核查63次,核查率100%。另外,通过图斑举证成功避免7个问题下发。耕地保护工作方面,主动调度恢复了龙山管理处耕地20余亩。田长制工作,连续13周巡田任务完成率为100%。今年3月,“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整治耕地“非农化”12个,总面积153.7亩,销号率100%,位列全市第一。强势推进行政执法。全年完成卫片图斑内业审查331个。对5宗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全力保障领域安全。领导带班主汛期间24小时轮值。全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排查41次。重点针对经省1:5万地质灾害详查成果确定的10处隐患(包括公路、铁路工程原因引发的有3处,因采矿、削坡建房等引发的有7处,)一一进行排查。办理35户C、D级危房改造规划手续,保障我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不够精准,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融合还需要进一步契合,使预算发挥指挥棒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以及个人与家庭部分(减退休人员费用)。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