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农业局:
贯彻落实教育部、农业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在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指导意见》(教基[2001]18号),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农村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制度,以促进教育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在我省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学生发展的需要;通过将现代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等内容纳入教育内容,逐步形成农村中学新型的教育模式。
省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持基础教育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接受现代农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2、引导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加强通用技能、职业意识、创业精神的培养。
3、因地制宜选择教学内容。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地区,要根据当地地理条件、经济状况、产业结构、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等,选择“绿色证书”教育的具体内容,不搞“一刀切”。
4、严禁在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过程中增加学生经济负担。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收费文件,不得乱收费。
二、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任务和职责
在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就是在农村普通初中开设现代农业技术课,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农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便他们在毕业时能够同时获取毕业证书和“绿色证书”。既为学生升学奠定基础,又为学生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创造必要条件。
在实施“绿色证书”教育的过程中,各地教育、农业等主管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绿色证书”教育提供支持。要成立由教育、农业等主管部门领导牵头,农业专家、教研人员、教师等参加的农村普通初中“绿色证书”教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绿色证书”教育工作。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绿色证书”教育,安排并落实好课程、教学、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农业部门要在选择教学内容、聘任专业教师、落实生产基地等方面对学校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绿色证书”教育的顺利实施。
三、“绿色证书”教育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从2002年秋季开始,我省基础教育新课程省级实验区,要选择具有一定条件的农村普通初中学校实施“绿色证书”教育试点工作。各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学校,可在“劳动与技术”教学时间安排教学,两者不同时开课。必要时,可调整“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课程和学校课程时间用于“绿色证书”教育。总课时在250-300课时,其中理论课时60%左右,生产实习占40% 左右,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使用。
根据教育部、农业部确定的“绿色证书”教育内容,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及农村初级中学实际情况,我省将编写一套“绿色证书”通用知识教学资料,供各地农村普通初中学校选择使用。县、乡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指导学校确定教学内容。
四、“绿色证书”教育的考试、考核与发证
“绿色证书”教育的考试、考核应以省编“绿色证书”教学资料及学校选择的教学内容为基础,依据农业部颁布的“绿色证书”考试、考核标准,由县级“绿色证书”教育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考试、考核的组织工作由县级教育、农业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考试、考核应每学年定期举行一次,包括劳动态度、理论知识、实践能力等三个方面。每年的考试、考核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视为合格。考核合格者,发给农业部统一颁发的“绿色证书”(可收取一定的证书工本费)。
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县、校的“绿色证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弄虚作假的,要取消该地方和学校颁发“绿色证书”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绿色证书”教育的师资与基地建设
各地要根据“绿色证书”教育的需要,充分利用当地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师资资源,调整教师队伍的结构,采用内调外聘、专兼结合等形式,逐步解决专业师资来源和整体水平提高问题。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举办“绿色证书”教育教师培训班,以提高教师对“绿色证书”教育的认识和教学水平。争取在2~3年内,逐步建设一支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绿色证书”教育教师队伍。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解决好“绿色证书”教育的基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地实施“丰收计划”、“星火计划”、“燎原计划”等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优势及当地农科站(所)的试验场地、学校校办农场作为教育实习基地。学校还可与当地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和各种农民专业协会密切联系,利用他们的基地开展教学、科研、生产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当地人民政府要尽量创造条件给农村初中规划部分土地(田土、山林、水面等)作为“绿色证书”教育基地,为教学、生产、实验、示范和科技推广服务。各校要依法维护学校对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将基地出租或承包给个人。
在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牵涉面广、工作复杂。各地要在培养、宣传一批好的典型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和普及“绿色证书”教育,以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加快农村普通初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