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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棚户区改造座谈会议精神的通知

来源:省住建厅       发布时间:2016-07-12 08:59       浏览次数: 1

各市州房地产(住房保障)局,衡阳市、常德市、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陈政高部长、国家开发银行郑之杰行长到会并做了讲话。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动迁安置和土地整体出让,实现市域内棚改资金大体平衡,全面完成今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现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围绕确保今年工作顺利开展,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陈政高部长强调重点搞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继续提速完成今年棚改动迁安置任务。做到确保早开工、早见效,确保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落实信贷支持政策,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同时,对明年的目标任务和具体项目要及早谋划,及早落实。二是要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各地要严格执行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和评估制度,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禁任何名义的违规支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开发银行将严格控制户均授信额度,对非住宅建筑拆迁改造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20%的项目严格申贷审核。三是要科学规划棚改腾空的土地,实现项目资金平衡。腾空土地的道路、绿地、公共空间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占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优先选择腾空土地价值高、面积大的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详细设计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做实项目投入产出分析,建立动态还款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平衡。四是要注重配套和环境建设。要努力抓好腾空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吸引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进驻。要加快编制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确保基础设施和棚改安置房建设实现同步规划 、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五是要优先安排出让棚改腾空的土地。对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安置小区配套商业设施销售收入实行专户管理,建立动态还款机制,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优先偿还贷款。六是要同步推进产业发展。在推进棚改的同时,要努力发挥本地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培育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

二、全面落实会议的各项部署

(一)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在今年新建任务方面,各地要按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得低于50%和11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的要求,强化责任、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加大工作完成情况的巡查督查力度。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保障性住房、棚改安置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要列出清单,拿出具体措施和方案,积极对接发改部门申请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切实完善到位,加快分配入住,严禁出现半拉子工程。

(二)加速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各地要积极对接国开行、农发行,完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流程,认真组织申贷项目资料,高效安全使用贷款资金。

(三)强化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意识。各地要树立精打细算、依法依规办事的理念,强化市域内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意识,做细做实项目投入产出分析;对棚改腾空的土地,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出让。

(四)确保2017年棚改计划落地。认真组织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扎实搞好项目前期工作,为明年棚户区改造赢得主动。

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迅速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汇报这次会议精神,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分析和研判当前本地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好下半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确保今年棚改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