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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政协联络办       发布时间:2024-06-28 18:17       浏览次数: 1

吴鹏涛等2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区老旧小区电梯加装行政审批和强化质量管控措施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主体结构安全评估问题

  为从设计阶段保障加梯房屋安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凡涉及原房屋结构改动的,按照市级文件应征询原设计单位意见。无法找到原设计单位的,由承建单位及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共同提供主体工程安全承诺书,再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因加装电梯楼栋大部分均属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长,征询原设计单位意见难度大,我区要求申请加装电梯主体提供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主体工程安全承诺书。因市级文件对加梯房屋未提出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的要求,我区结合现场踏勘和走访调查情况,对于有明显结构安全隐患的加梯房屋,要求加梯业主对房屋结构进行安全鉴定。

  结构安全鉴定公司从市住建局公布的合格房屋鉴定公司中选取。由加梯业主选择快速鉴定或正式鉴定,若快速鉴定合格,则作为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评价依据;若快速鉴定不合格,则需要做正式鉴定。房屋结构鉴定为C、D级的不纳入加梯范畴。

  二、关于行政审批资料审核问题

  为规范加梯资料审核,我区参照市级文件细化如下行政审批程序:(一)符合性审查。主要审查:1.达到规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协议,包含加装电梯工程建设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2.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依法依规提供的其他材料。为确保业主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要求属地街道和社区对资料进行复核。(二)现场初步审查。根据业主提供的申请资料和设计方案,会同资规、街道、社区进行现场踏勘,对申请资料和设计方案提出初步意见。(三)专业性审查。因我区无专业图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加梯设计文件均由市图审中心对房屋的建筑、结构、电气和地勘进行专业审查,并出具图审咨询报告。因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而做的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同步送至图审中心审查,确保相关工程文件符合国家强条和规定。

  三、关于电梯参建单位资质审核和失信惩戒问题

  我区由区住建局和市质安站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区市场监管局对安装、维保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因我区无建筑市场监管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在实际资质审查过程中采取承诺制,主要对相关单位资质采取形式审查。电梯建设过程中不排除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资质挂靠等现象,部分电梯公司提供不真实的工程文件,导致五方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由市级层面建立中心城区加装电梯设计、施工、安装、监理评价制度,对未批先建、不按程序报建、提供虚假资料的公司采取惩戒措施,限制其从事电梯加装业务;对市质安站现场检查发现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不按图施工、人证不一的项目采取公开曝光制度。

  四、关于加装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和运营维护问题

  我区加装电梯质量安全监管由市质安站负责。为保证加装电梯施工有序进行,建议市质安站强化现场监督管理,督促电梯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安装告知受理、电梯使用登记、电梯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对维保不到位的电梯,由区市场监管局下发整改停用通知。在属地街道社区的引导下,由加装电梯业主自行确定合理的电梯的运营维护机制。

  五、关于前期宣传和综合协调工作问题

  我区已印发加装电梯便民手册,并下发至各个小区,由区住建局、街道和社区进行加装电梯政策宣传,加装电梯受理条件需同意人数达到法定比例要求。为妥善处理因加装电梯对于低楼层的住户造成的影响而引发的信访矛盾,我区在加装电梯公示阶段时将属地街道、社区、参建单位、联合审批单位信息及联系电话均予以公示,有不同意见的业主可通过街道社区牵头组织的业委会进行沟通协商,涉及政策和技术问题时,联合审批单位将参加相关协调。协调过程中,我区支持业主合理诉求,通过协商和修改设计方案等方式化解矛盾。

  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葛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邓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