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曦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占用公共通道和绿化用地问题
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按照“同一小区加装的电梯保持整体统一、规范、有序、美观”的原则进行。如加装电梯确需占用公共通道和绿化用地,我区要求申请人征得本单元、相邻单元和业委会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在方案审查阶段,我区重点审查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消防、适老化建设等强制要求,并通过优化方案减少占用公共通道和绿地用地面积。此外,在同一小区加装电梯的,我区统一规范加装电梯的尺寸和颜色,确保加装电梯满足规划要求。
二、关于自建房加装电梯难审批问题
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执行《岳阳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岳政办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位于国有土地上;住宅楼层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并已投入使用;住宅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范围及计划;住宅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符合城市规划、消防规范标准要求。自建房居民自行组织建设的私有住房(包括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大部分涉及私人利益、产权不明晰、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未知,市级文件未明确将自建房纳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范畴,我区参照执行。
三、关于施工管理不规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问题
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我区加装电梯质量安全监管由市质安站负责。
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既有住宅的鉴定报告或设计单位出具的主体结构评估意见书;(二)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及工程洽商资料;(三)原材料、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涉及安全的原材料、产品的进场见证取样复检报告;(四)工序应检项目的现场检查记录和检验报告;(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六)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七)电梯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记录表;(八)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等。
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电梯,我区不予验收、不发放政府奖补资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涉及质量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问题的,我区作为属地单位配合市质安站处理。
四、关于部门监管职责问题
为妥善处理因加装电梯对于低楼层住户造成的影响而引发的信访矛盾,我区在加装电梯公示阶段时将属地街道、社区、参建单位、联合审批单位信息及联系电话均予以公示,有不同意见的业主可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进行沟通协商,涉及政策和技术问题时,联合审批单位将参加相关协调。协调过程中,我区支持业主合理诉求,通过协商和修改设计方案等方式化解矛盾。
我区已完成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客观条件排查,并形成了前期调查、可行性评估咨询报告和前期技术评估,并按照市级文件逐年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葛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邓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