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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学院(一期)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11-29 15:37       浏览次数: 809

经审议,2022年11月29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学院(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孔家垄路99号)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57329、13467306066付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学院(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南湖新区赶山片区,郭麻路以西,樊陈路以北,东坡路以东,赶山路以南。

建设单位

岳阳市城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期规划用地面积362272m2(543.41亩),总建筑面积201250.95m2。一期规划办学专业有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生产与物流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8大院系,规划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6000人,全学生住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图书馆、教学楼、综合楼、会堂、食堂、运动场、宿舍楼及配套室内外运动场地、停车场、绿化、广场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渣土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其他遮覆方式,有效减轻施工及运输的扬尘污染影响。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围护结构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施工废水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岳阳湖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水保措施,防止施工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地下车库采用强制通风系统,实验室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酸雾采用酸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建筑物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等废气的实训教学工位设置集气罩,将实训实验废气抽排至楼顶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盐酸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至屋顶;场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要求;场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岳阳湖滨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后再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岳阳湖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