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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岳阳楼加快推进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政策》修订说明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来源: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08 09:31       浏览次数: 1

各街道(乡)、区直及垂直管理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加快推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岳楼政办发〔2023〕6号)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九条  享受本政策的金融机构,需与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入驻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当年不予激励:

  (一)存在偷税、逃税、抗税、欠税等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

  (二)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质量事故等被“一票否决”或发生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三)项目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

  (四)企业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的;

  (五)因单位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其他依法不予激励的情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