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号 |
岳阳华壹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构成了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对当事人罚款15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3月17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2号 |
岳阳市南湖新区龟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了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30元;2、罚款215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3月20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3号 |
南湖新区名典商行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权白酒4瓶;2、罚款18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4月4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4号 |
南湖新区周华便利店 |
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属化妆品经营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4月18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5号 |
岳阳科力电磁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特种设备(门式起重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使用特种设备,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6月13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6号 |
岳阳豪布斯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特种设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使用特种设备,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6月22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7号 |
岳阳市南湖新区智祥平康药房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于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9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6月29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8号 |
南湖新区福奈特山湖干洗店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4元;2、罚款1392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6月30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9号 |
南湖新区优鲜生鲜超市 |
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第(二)项规定,属经营农药残留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元;2、罚款1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8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0号 |
南湖新区优喜喜洗衣会所 |
违反《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在湖区销售使用超过国家标准的洗涤用品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罚款4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8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1号 |
岳阳恒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当事人罚款13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9月21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2号 |
岳阳南湖新区昔缘酒店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属于将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5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0月9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3号 |
岳阳市南湖新区博才幼儿园 |
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发生变化而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0月17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4号 |
湖南宏博食品有限公司 |
违反《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张作宏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0月27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5号 |
岳阳辰逸劳务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属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对当事人罚款6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0月27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6号 |
岳阳市岳阳楼区阿坤快餐店 |
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0月27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7号 |
南湖新区张彩云食堂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建筑工地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设置三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0月27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8号 |
南湖新区鸿兴餐厅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构成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有害生物防治要求,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1月28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19号 |
湖南景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属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1月28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20号 |
岳阳市南湖新区刘医生西医内科诊所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未按规定对服务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50元;2、罚款45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1月28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21号 |
南湖新区刘兰芳中医内科诊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销售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大风丸”一盒,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压缩空气式雾化器”一台;3、罚款30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1月28日 |
岳南市监处罚(2023)22号 |
岳阳南湖新区京馔手工吐司店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属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6000元。 |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