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报告编号 |
不合格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DC22430600571630963 |
岳阳铂尔曼酒店 |
三文鱼(生食水产制品)(规格型号:盒) |
大肠菌群 CFU/g |
根据湖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22年1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三文鱼(生食水产制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抽样。该三文鱼(生食水产制品)经岳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大肠菌群CFU/g,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2,实测值为1400,1700,1700,1500, 1800,该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格令当事人按规定暂停并不再使用不合格产品,将不合格产品下架封存。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索证索票齐全,并及时停止经营,向供货方退回不合格“三文鱼(生食水产制品)”,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本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责令改正,免于处罚。 |
2 |
No:DC22430600571630964 |
岳阳铂尔曼酒店 |
希鲮鱼片(生食水产制品) |
大肠菌群 CFU/g |
根据湖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22年1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希鲮鱼片(生食水产制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抽样。该希鲮鱼片(生食水产制品)经岳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肠菌群CFU/g,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2 ,实测值为2500,1100,1200,1800, 1900,该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格令当事人按规定暂停并不再使用不合格产品,将不合格产品下架封存。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索证索票齐全,并及时停止经营,向供货方退回不合格“希鲮鱼片(生食水产制品)”,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本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责令改正,免于处罚。 |
3 |
No:DC22430600571630965 |
岳阳铂尔曼酒店 |
鲷鱼片(生食水产制品) |
大肠菌群 CFU/g |
根据湖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22年1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鲷鱼片(生食水产制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抽样。该鲷鱼片(生食水产制品)经岳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肠菌群CFU/g,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2 ,实测值为210,380,80,140,60 ,该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格令当事人按规定暂停并不再使用不合格产品,将不合格产品下架封存。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索证索票齐全,并及时停止经营,向供货方退回不合格“鲷鱼片(生食水产制品)”,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本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责令改正,免于处罚。 |
4 |
No:DC22430600571630899 |
南湖新区细毛和苑中式美学庭院 |
金枪鱼(生食水产品) |
大肠菌群 CFU/g |
根据湖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22年11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金枪鱼(生食水产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抽样。该金枪鱼(生食水产品)经岳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肠菌群CFU/g,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2 ,实测值为280,440,240,320,240 ,该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格令当事人按规定暂停并不再使用不合格产品,将不合格产品下架封存。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索证索票齐全,并及时停止经营,向供货方退回不合格“金枪鱼(生食水产品)”,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本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责令改正,免于处罚。 |
5 |
№: CJ2212160128 |
岳阳铂尔曼酒店 |
盘(自行消毒)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计),mg/100cm2 |
根据湖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22年12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内使用的“盘(自行消毒)”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抽样。该盘(自行消毒)经湖南华科食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0.0165,该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格令当事人按规定暂停使用不合格产品,将不合格产品下架封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责令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