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 | 不合格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No: (2022)XHY-G13103 | 孔记生鲜超市 | 长豆角(豇豆)
(规格型号:千克) |
倍硫磷mg/kg | 根据湖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22年3月22日,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会同本局执法人员对南湖新区孔记生鲜超市销售的长豆角(豇豆)进行了抽检,该长豆角(豇豆)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倍硫磷mg/kg标准指标为≦0.05,实测值为0.12,该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产过程中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2022年4月22日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5月27日,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岳南市监处罚[2022]16号,南湖新区孔记生鲜超市销售的食品长豆角(豇豆)“倍硫磷”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停止生产、经营,实施产品召回,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有《湖南省食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说明》第九条第(一)项所指,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裁量基准决定对当事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0.5元;2.罚款人民币3000元,共计罚没合计人民币3170.5元,上缴国库,此案已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