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的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2021年南湖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根据现实工作情况,实时调整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主要领导为成员,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各部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研究部署,制订并下发《岳阳市南湖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岳南政公办发〔2021〕1号),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公开范围,推动政务公开更加规范透明,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网络,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运行。从区直部门到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建立了一支稳定的信息员工作队伍,多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2.建设政务公开窗口,打造“阳光政务”新格局。9月初,我区整合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导服台、政务公开专区、休息等候区,设立政务公开窗口。按照“四有”“三会”的标准,满足企业和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一号答”政策咨询服务。
3.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1月,按省、市工作要求,在区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并发布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积极推动基层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三)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021年,我区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3946条,其中全区各部门信息员采发及维护8779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42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32条,确保了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通过微信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丰富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政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1172条信息。
2.强化解读回应工作,促进政策解读多样化。我区采用文字、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保证解读内容通俗易懂,提高政策解读栏目群众知晓率。2021年,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8条,包括文字解读15条,图片解读1条,音频视频解读2条;发布回应关切14条。
3.畅通互动渠道,加强互动交流。通过不断优化互动交流版块,对该版块进行情景式分类,分为领导信箱、调查征集、建议提案、12345公众热线等模块,使互动交流平台成为畅通民意渠道、扩大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平台。2021年,市长信箱共接收并按要求办理信件420封,发布调查征集5条,建议提案3条。
(三)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区依申请主要通过现场、信函、门户网站等三种申请方式,坚持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开特殊信息的需求。今年以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8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54件,信函申请14件。已按照法定程序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
(四)加强测评监管,确保电子政务外网零风险运维。
一是我区积极配合岳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区内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安全检查。经专业网络安全测评公司测评,我区电子政务外网暂未发现安全风险。二是开展南湖新区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2.0二级标准测评工作,测评公司已出具网络安全差距分析报告,正在积极进行网络安全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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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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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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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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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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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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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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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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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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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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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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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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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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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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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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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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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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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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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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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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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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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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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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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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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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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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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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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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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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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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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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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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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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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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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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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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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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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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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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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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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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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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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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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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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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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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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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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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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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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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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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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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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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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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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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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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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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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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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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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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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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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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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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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因我区机制体制不完善,没有行政审批权限,政务服务职能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职责,召开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转变信息公开观念,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