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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民政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4-09-26 17:26 来源: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信于民的关键举措。根据《岳阳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岳群组发〔2014〕9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岳阳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岳民发〔2014〕22号),对落实市委提出的34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人和责任科室。随后,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整治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实施方案》,我局又下发了《岳阳市2014年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岳民发〔2014〕40号)、《岳阳市2014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岳民发〔2014〕 41号)等2个专项治理方案,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县市区民政局也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认真总结前期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10项突出问题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的整治任务3项。

1.整治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行为。

责任领导:杨书生  责任科室(单位):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处

2.整治在城乡低保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

责任领导:曹远鹏   责任科室(单位):市社会救助局

3.坚决查处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

责任领导:李晔    责任科室:救灾科

    (二)市民政局作为全市配合单位的整治任务4项:

1.从严清理和规范批评表彰活动。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抓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批,严格各项表彰奖励标准,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抓实整改,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取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

责任领导:黄鸣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

2.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开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民政资金发放到位。

责任领导:黄鸣、黄淼林、李晔、张其瑞、曹远鹏、周伟祥;

责任科室(单位):市社会救助局、市慈善办、优抚科、救灾科、社会事务科、老区办、计财科、监察室

3.清理和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行为。根据《关于对省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湘组发〔2013〕91号)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迅速制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组织兼职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

责任领导:杨书生   责任科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4.清理和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认真清理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构建长效机制,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

责任领导:杨书生   责任科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二)其他涉及民政工作的任务5项:

1.从严控制会议,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清理规范文件、简报,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同时,维护好岳阳民政网,推进文件、通知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严格公务接待,完善《市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认真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关,对于已经工作已经完成的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关要坚决清理。

责任领导:黄鸣   责任科室:办公室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上班“庸懒散”。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求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扎实开展局机关党员干部“慵懒散”专项整治行为,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矿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行为。

责任领导:黄鸣、黄淼林、李晔、张其瑞、李建军、杨书生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监察室、优抚科、安置科、救灾科、社会事务科、军休办

责任单位:市康复医院、市军干所、市社会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军供站、市殡葬管理处、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军人接待站、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市儿童福利院

3.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治理“三超两乱”问题,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39号)的要求,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等各阶段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责任领导:黄鸣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

4.整治公款送礼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整治超标配备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送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务。抓好《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等省、市作风建设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认真抓好《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湘办发〔2011〕14号)和《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岳办发〔2012〕9号)的落实,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车款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务用车等行为,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按照北斗定位导航管理系统和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行为。

责任领导:黄鸣、李晔   责任科室:监察室、办公室、计财科

5.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精神,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压缩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数,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坚持因事定人。

    责任领导:李晔  责任科室:监察室、办公室、计财科

6.规范办公性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治理“小金库”,开展收费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在认真巩固前阶段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责任领导:李晔   责任科室:计财科、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民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刘树平同志任组长,黄鸣、黄淼林、李晔、张其瑞、曹远鹏、李建军、周伟祥、杨书生同志担任副组长,彭浩、周拥军、艾日辉、任国祥、卢俊、李小梅、余岳生、刘克荣、杨立君、邓小凌、汤靳、罗正根、喻湘辉、周洪勇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喻湘辉同志任主任。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3.加强检查督导。专项治理工作要开展经常有效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4.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治,通过发督办函、专题通报、对“一把手”约谈等措施,促进各地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对整治不到位、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曝光反面典型,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或者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并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岳阳市民政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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