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周海涛同志 任市军休中心主任;
彭岳蓉同志 任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吴溢清同志 任市军干所所长,免去其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职务;
金泽宏同志 任市第二福利院院长;
李晔同志不再兼任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邓小凌同志市军休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曾建国同志市军干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春香同志市第二福利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