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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编稿时间: 2016-11-25 09:27 来源: 市民政局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落实国家“四个全面”重大战略的决胜阶段,也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攻坚阶段。科学编制“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岳阳民政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对于贯彻执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主动融入“四化两型”、“三量提升”工作大局,以创新手段推动民政转型发展,增强公共服务效能、优化社会治理结构、解决重点民生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居民收入信息比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救急难”工作,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达到400元和200元;保障人数分别为11.3万人、18.5万人,保障率达到5.8%、4.3%;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255元和112元,较2010年提高67.8%、11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标准分别达到5200元和2900元,较2010年提高120%、93 %。全市五年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6.88亿元。科学应对自然灾害,灾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成功创建8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2175户,解决15万多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顺利建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慈善事业深入发展,岳阳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项目荣获第八届“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先后对6210名特困患者实施了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4345万元;投入2427万元,开展爱心助学、金叶医疗救助、送温暖献爱心、“微笑列车”、关爱抗战幸存老兵等专项活动,19000多名困难群众从中受益。积极服务老区建设,完成老区扶持项目425个。

(二)福利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制定《岳阳市城区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具体办法》,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区小型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和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到1857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0张。为养老机构购买责任险,为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推进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市辖区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提高到400元/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100%,老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孤儿机构养育标准达到1000元/月,散居养育标准达到600元/月,孤残儿童养治教康工作有条不紊。大力开展“阳光福彩”专项行动,依法组织福彩销售活动,全力开拓福彩销售市场,开设中福在线营业厅8个,五年累计完成彩票销量19.84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4.2亿元。

(三)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全部按时按标准打卡发放。开展“双带双促”活动,在全市建成“退役士兵服务中心”52个,激发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热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广泛开展慰问和帮扶活动,先后帮助2万多名困难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扎实做好烈士纪念工作,及时对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墓进行维修保护。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双拥创建浓厚氛围,推进军地深度融合发展。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置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深受好评,累计培训退役士兵5466名。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不断繁荣军休文化,市军干所被评为“全国和谐军休家园”。军供工作得到加强。

(四)基层政权建设深入推进。加强基层民主自治,顺利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市居委会依法自治率达到99%,村委会依法自治率达到97%。出台《关于创建“美好社区、温馨家园”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美好社区、温馨家园”创建活动,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改善基础硬件设施,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城乡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抓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改造,帮助86个社区新改扩建办公服务用房,基本解决了市城区社区没有办公服务用房或面积过小的问题。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初步建立“街道-社区-责任网格”城市三级社区网格管理体系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社区工作机制,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推进村(居)务公开,有力地提高了村(居)委会依法自治水平,深化民主法治领域改革。

(五)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健全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取得成效,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016个,达到2218个。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购买金额达151万元。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和规范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制订科学、有效、可行的评估指标及实施细则,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强化社会监督,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六)专项事务管理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省、市、县界联检任务,妥善处理各类边界纠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进行乡镇区划调整,完成乡镇撤并52个、建制村撤并1705个。推进地名信息化管理,完成道路命名审批92条、建筑物命名审批70项。按期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岳阳部分和《湖南省地名志》岳阳部分的编纂任务,认真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合法登记率达100%。全力做好“东方之星”客轮翻沉善后处置工作,受到上级高度肯定。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岳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大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实现无丧葬补助的城市居民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由政府购买;积极开展文明丧葬宣传活动,倡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组织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七)基础设施建设增量提质。高标准完成了市儿童福利院、市康复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市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中心、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市烈士陵园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全市新建福利中心12所,“一县一中心”的养老服务框架基本形成。新、改扩建敬老院70所;新建农村幸福院599个;新增福利企业27家;新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7家,改扩建5家;新建殡仪馆2个、公墓1个,民政基础设施迈上新台阶。

(八)干部队伍发展成效明显。民政干部职工通过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加强自觉学习、进行自我批评,提升自我修养,真情实意地为民政对象解决问题,民政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宣传教育,指导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取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资格。靠前监督、防范未然,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民政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倾向性问题,民政资金分配、发放、使用、监管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

二、“十三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加速发展,改革进程不断深入。民政事业发展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既面临着宝贵的机遇,也面临各种严峻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

“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一是以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的社会事业进一步繁荣,各项民生政策出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为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创造了好的环境。二是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公共财政不断向民生工作倾斜,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社会治理格局将更加完善,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四是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服务职能将逐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为民政事业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

“十三五”时期,岳阳民政事业发展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一是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凸显的挑战。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现代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的提速,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社会问题和矛盾交织凸现,困难群体人数将大幅增加,民政部门托底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二是应对人口结构发展变化的挑战。“十三五”期间,人口老龄化进程将明显加快,高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社会养老压力进一步增大,解决失能老人保障、农村养老资源匮乏、未富先老的问题成为当务之急。三是应对社会组织结构变化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政府职能的调整,如何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载体功能,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是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四是应对社会诉求多样化的挑战。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效率,升级民政工作理念、方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需要更多的探索和实践。

三、“十三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发展大局,按照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努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社会管理水平、公共服务水平、依法行政水平、队伍建设水平,深化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和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二)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整合资源、完善政策、提升效能,努力实现基本保障扎实有效、基础设施逐步齐备、基层能力显著提高的目标。

1.提高民政工作发展纵深度。立足现实、顺应形势,把国家投入多、社会影响深的低保、优抚、救灾等传统民政工作做大做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增强超前意识,着眼未来和可持续发展,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发展社会组织,完善社区服务,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扩大民政发展空间,拓展民政服务范围。

2.增强民政工作监督透明度。以民政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监督考核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上下衔接、内外结合的制度体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公开、公平、公正地使用民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扩大民政工作社会参与度。做大民政公共服务“蛋糕”,在发挥政策主导作用的同时,努力引进市场机制,依靠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在民政事业发展中,引入经营的意识和运筹的策略,充分利用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资源、行业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进行资源整合,并实行适度的市场化运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使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惠及全体居民,推动民政事业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按照“以民为本、保障民生”,“政府主导、加强融合”,“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革创新、提高效率”,“法治引领、落实政策”的原则,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项目意识、导向意识、服务意识,优化“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民政”工作格局,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管理服务中的问题。

1.以民为本、保障民生。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基本市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民政领域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和其他群体的基本民生保障,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政府主导、加强融合。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打好政府主办与购买服务的结合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健全基层公共民政服务平台和网络。

3.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乡民政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大民政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倾斜力度,真正实现民政公共服务逐步向“普惠型”转变。

4.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用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来加速民政事业发展;用低成本、高效能的标准来整合布局民政设施建设;用智能化、网络化的手段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率;用专业化、知识化的队伍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

5.法治引领,落实政策。把法治建设作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行使职权。加快完善民政制度体系,以法治方式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落到实处。

四、“十三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继续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不断巩固标准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程序公正公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良好成效。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网络化管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农村低保标准逐步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确保2018年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全面开展覆盖城乡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推进“救急难”工作,解决群众阶段性、突发性的生活困难。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年人均筹资增长率达到18.5%。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规范资格条件,明确认定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标准准定,优化服务供给,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创新供养机构运营模式,培育2-3所民营和公私合营的农村敬老院,打造一批硬件上档次、管理上水平的高标准农村敬老院,确保全市二星级以上农村敬老院达到90所以上,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4000元/年。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推动救灾救济工作从注重灾后救助到注重灾前预防的转变,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灾情信息报送网络,确保灾情数据源头统一。加强城乡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建设,建立功能较为完备的应急避难场所。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争取在2020年前保证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5个省级及以上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行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提升基层群众防灾抗灾和灾后重建能力。继续巩固党政推动、慈善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慈善工作格局,增强岳阳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使用效益,及时有效开展助医、助学、助困活动。贯彻落实《慈善法》,引导和规范慈善募捐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公开透明化。打造公益慈善项目品牌,提升全民慈善意识,发动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加强老区“造血”功能,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老区产业,每年争取项目100个以上,投入资金500万元以上。严格管理老区建设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重点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事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的思路,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的养老服务业,着力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功能完善、人员专业、设施齐全的养老福利服务体系。认真做好城市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大力推进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的养老服务业运营机制改革,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并逐步培育成为市场主体。建立财政预算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每年50%以上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整合撬动社会资源,积极开拓老年医疗康复、老年休闲旅游、老年用品市场等重点领域,繁荣养老行业产业链条。到2020年,新建10至15所城市养老服务中心(每所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占地100亩以上,1000张床位以上),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新增27000张,总床位数达到45575张,使每1000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确保100%的城市社区建有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60%的农村建有基层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建立1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城市养老服务中心,满足不同消费层次老人的需求;有条件的乡镇,可将敬老院通过改造后升级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制定养老服务行业标准规范,强化行业监管,建立符合市场行情和养老对象购买力的定价机制。培育具有高尚品德、从业资格的专业护理员队伍,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增设和改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普遍开展。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力争到2020年城镇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改善居家养老环境和条件,创新养老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应急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养老服务。严格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制度,及时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继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组织“老人节”慰问活动。落实国家孤儿保障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开展“儿童之家”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及“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坚持儿童权益优先保护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孤残儿童康教养护计划,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加快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完善支持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加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力度。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强化安全意识,坚持科学管理,注重发展质量,恪守社会责任,继续开展福彩销售“阳光工程”建设,加大福彩营销宣传力度,通过转变观念促进行为规范、完善机制激发系统活力、改进工作强化市场手段、优化宣传提升社会认同,培育明星投注站点150个,力争5年全市完成福彩销售25亿元。

(三)全面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升工作能力,努力开创双拥优抚安置新局面。积极创新双拥工作模式,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广泛开展各类双拥活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力争2019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依法依规做好退役军人优待工作,探索实施物质待遇和精神抚慰并行的优待模式。深入开展“双带双促”活动,稳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竭诚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扎实做好军人、军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继续开展各类主题帮扶活动,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按时发放优抚经费。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设施和优抚医疗保障系统建设,全面提升优抚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市、县两级烈士陵园建设,深入开展烈士公祭活动,全面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发挥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文化宣传阵地和市民休闲旅游园地的功能。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实际困难。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导向,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协调召开专场招聘会、就业推荐会,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以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为基础,围绕“六个老有”目标,抓好各项服务管理,加强军休文化建设,形成文化品牌,努力构建保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军休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市军供站建设,完成市军供站的升级改造,提供优质高效的军事保障服务。

(四)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村)社区组织职权边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三社联动”,社会工作者(社工)与志愿者(义工)“两工互动”机制,逐步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保障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中心城区社区年运转经费补助达到40万元。加快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服务站点建设,促进城乡和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50%,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30%。继续开展“美好社区、温馨家园”创建评比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五美、五好”典型社区,推动社区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提高村(居)委会选举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强化依法自治能力,提高社会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以村委会为基础,建设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村容村貌环境良好的新型农村社区。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激发农村基层社会活力。按照深化改革和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的创新探索,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并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后有关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承接。实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程,继续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重点培育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到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达到3400个。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2017年底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暨法人库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充分发挥“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加强日常行政检查和“查非打非”工作,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健全内部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和创优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和诚信自律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切实加强专项行政事务管理。认真做好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各类边界纠纷,完善界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普查项目工作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地名设标,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古地名,开发利用地名资源,及时更新地名数据库资料岳阳部分信息。全方位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完成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湘阴县、君山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形象。深化殡葬改革,突出殡葬服务公益性,大力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实现殡葬服务均等化。科学制定方案、争取财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适时启动对市殡仪馆、长山陵园等殡葬服务机构的回收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大力推进生态、惠民殡葬,逐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推进。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提高惠民补助标准;建立殡葬改革激励机制,实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力争到2020年,所有县市都建有带火化设施的殡仪馆,火化设备符合环保技能要求;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乡镇有治丧场所;所有县市都建有公益性骨灰存放楼(塔、堂)或公益性墓地,火葬区的乡镇建有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实现应火化遗体全部火化,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全市火化率年均增长0.5到1个百分点;骨灰寄存、树葬、湖(江)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40%以上。继续抓好党员干部“四个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对丧事大操大办、违规建坟等行为进行整治。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做好3A、4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依法进行收养登记,预防和减少违法收养。

(六)大力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民政业务领域发展社会工作实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深化民政体制改革,重点解决乡镇民政机构管理权限问题,力争将乡镇民政站所明确为县级民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实现人员、编制、经费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管理。

(七)继续完善民政基础设施体系。适应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合理规划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创新社会服务设施运营模式,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使用效益。

五、确保民政“十三五”规划完成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在社会福利等领域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动员机制;大力培育民政事务类民间组织,将部分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权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转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做到费随事转,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建立民政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部门协作,提高民政的综合协调能力。从研究和把握民政业务内在规律性入手,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和社会专项事务之间的衔接,体现综合优势,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充分利用市本级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契机,立足立法缺项,加快民政领域立法进程,特别是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创制。根据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客观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资格培训,坚决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民政行政行为,提高民政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实现法治民政。按照“信息共享、服务公众、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完善民政基础资料数据库,建立集中统一的民政信息管理平台,民政业务网点信息化管理力争实现全覆盖。

(三)制定管理标准。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民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初步形成民政标准化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统一民政设施建设的硬件标准和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软件标准,提高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水平。加快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上,既依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又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对服务供给、管理流程等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在养老服务领域里,重点研制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和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在社会救助领域里,重点研制救助服务、收入核对和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等标准;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里,重点研制灾害监测与预警、减灾救灾物资与装备、灾害风险管理、灾害损失评估、社区减灾、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评估、灾害救助等标准;在优抚安置、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志愿服务和民政信息化等领域里,加快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等,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强化基础保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期“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民政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注重培育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加快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发展社会工作职业技术教育,扩大社会工作者总量,优化社会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社会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壮大社区志愿者(义工)队伍。加强民政干部培训和对外交流,提升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结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层级、多形式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民政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将社会资本引入民政服务领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明纪律要求、加大问责力度、严查顶风违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护航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审计监督和效能评估,合理分配民政资金,促进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均衡发展,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使用高效。按照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民政对象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规划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并适时建立民政项目库,力争一批重大民生项目进入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笼子。按照程序规范、功能齐备、规模适度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实用性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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