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赖毅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健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免去陈丰同志的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叶建国、葛文斌同志的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辉同志的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许勇兵同志任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严素同志任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岳林同志的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辉同志任岳阳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包婧同志任岳阳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军民同志任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付瑞祥同志的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卓同志任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陈学礼同志任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李罗清同志任岳阳市中心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公共卫生医治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壮军同志的岳阳市中心医院院长职务;
李伟同志任岳阳市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岳阳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许文杰同志的岳阳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黎珊同志任岳阳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周继恩同志任岳阳市财政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定宝同志的岳阳市财政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续鹏飞同志任岳阳县一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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