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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 2020-07-02 12:37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性。政府立法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为补充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立法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出台项目和预备审议项目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制定详细的起草工作方案,加快起草进度,保证起草时间和经费,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除涉密项目外,起草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送审稿。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政府立法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起草进度,精心挑选立法咨询机构,加强对部门单位送审稿的审查修改,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适时通报责任单位落实政府立法计划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该单位其他项目是否纳入下年度立法计划的重要参考。对于纳入市司法局2020年调研论证计划的项目,调研论证项目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条文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报送论证工作情况、立法建议稿文本及相关资料。

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立法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重大立法事项处理等,要按照规定向市委报告;要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规章制定出台后,要及时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报,有错必纠。

三、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起草单位要精准把握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法治需求,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公平正义,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广泛听取民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制度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缩小“自由裁量空间”,降低守法成本和执法成本。市司法局要依法把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加强政府立法宣传、解读和阐释,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岳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

一、出台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2件)

序号

项  目

起草单位

备 注

1

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市文明办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进行

2

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市铁山管理局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进行

(二)市政府规章(1件)

序号

项  目

起草单位

备 注

1

岳阳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二、预备审议项目(1件)

序号

项  目

起草单位

备 注

1

岳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政府规章

备注:

1.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列入了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提请审议项目,由各起草承办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进行。

2.预备项目条件成熟的,市司法局可以根据出台项目的完成进度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调研论证项目由市司法局另行公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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